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结束 即将落地

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结束

  (中国发展网)8月16日记者宋璟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改委组织研究起草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在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8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改委表示,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了200余条宝贵意见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对有关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收。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一并表示感谢。

  据悉,征求意见稿指出,完善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向,鼓励企业产能合作,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构建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禁止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等。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不得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是存在同产品类别新能源汽车僵尸资质,或是现有同产品类别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产量未达到建设规模的80%的省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支持国有汽车企业与其他各类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优化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布局,新增产能投资项目应建设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省份聚集。鼓励汽车产能利用率低的省份和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和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科学规划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鼓励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严格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及现有企业投资纯电动汽车项目,应建设在产业基础好、创新体系全、配套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省份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动新增产能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旺盛和传统燃油汽车替代潜力较大省份集中。

  征求意见稿将与汽车产业相关的投资项目分为三类:燃油汽车项目、纯电动汽车项目,以及其他投资项目。其中,燃油汽车项目包括传统燃油汽车(含替代燃料汽车)、普通混合动力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投资项目;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是指以电动机提供驱动动力的汽车投资项目,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投资项目。其他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发动机、车身总成、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等汽车零部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以及专用汽车、挂车投资项目。

  针对于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征求意见稿对项目所建省份,企业法人,主要股东,建设内容等方面也提出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纯电动乘用车建设规模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在技术要求中,也明确了电池衰减和百公里电耗等要求。

  对于新建动力电池企业,征求意见稿在产品研发机构、团队、生产设备、生产产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功率密度,快充倍率以及寿命的技术要求,对于能量型电芯,功率密度需要高于300瓦时/千克,而功率型电芯,快充倍率高于8C。

(责编:李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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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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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组织研究起草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在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8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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