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增资扩股项目“流拍” 或因条件苛刻

截至12月21日零时,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瑞股份)及控股股东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奇瑞控股)发布的挂牌增资扩股公告仍显示“未成交”。

从9月25日正式挂牌公告到12月20日,奇瑞的增资扩股项目公告已经4次延期,这意味着,奇瑞股份和奇瑞控股的增资扩股公告在达到延期上限后仍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业内人士分析,造成这种局面或是因为奇瑞方面的条件要求过于苛刻。

增资扩股公告期已满

今年9月17日,奇瑞股份及奇瑞控股分别在长江产权交易所发布“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预公告”和“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预公告”。公告显示,双方合计募集资金预计至少162.4353亿元。其中,奇瑞控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少于833230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31.4419%;奇瑞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不少于791123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为18.5185%。同时,本次奇瑞控股、奇瑞股份增资的新增投资方为同一投资方。

据了解,预公告在9月21日到期后,奇瑞方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递交了正式公告的文件,并于9月25日发布了正式挂牌公告。

公告中显示,若公告期满时仍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会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4个周期,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对应的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11月23日,奇瑞的增资扩股公告在公告期满后自动进入第一个延长期。彼时,新京报记者从一位接近奇瑞内部的人士处获悉,已有7家意向方有意介入,并且都是投资性公司,7家有可能联合出资,但谈判还需一些时间。

但截至12月20日,奇瑞股份及奇瑞控股的增资扩股已延长4次达到上限时,上述项目仍显示“未交易”。

无人接盘或因条件多

而今,随着公告延长期结束,奇瑞的增资扩股计划最终未能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对于“未成交”的原因,业内分析认为,或是奇瑞方面的条件较为苛刻。

按照增资扩股公告此前发布的要求,要进入奇瑞的资本,意向投资方须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增资,不能是外资,也不能是整车企业。

同时,按照公告,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新增投资方将成为持股最多的股东,但芜湖市国资委100%控股的芜湖建设、以奇瑞汽车董事长尹同跃为主要持有人的瑞创投资所代表的芜湖系资本仍占据主导地位。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同跃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首先是保护芜湖市的‘黄金条款’,同股不同权,甚至在某些事情上芜湖方面有一票否决权;其次,被选择的这些战略投资者,其企业管理层必须认同奇瑞未来的发展战略,认同奇瑞以芜湖为根,确保管理层的稳定性和话语权。”在此背景下,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苛刻的条件使得此项目很难征集到合适的投资者。

目前,奇瑞是国内唯一没有上市的大型汽车集团。尹同跃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通过这一次增资扩股,我们将有更多的资源,并且具备日后分拆上市的准备,聚焦业务,进一步拉动社会资源拉动奇瑞发展。”

根据奇瑞股份发布的2018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奇瑞股份亏损14.43亿元;截至期末,奇瑞股份的资产负债率为74.5%。但11月奇瑞集团销量73910辆,环比增长16%,创下年内月销量新高。1-11月,奇瑞集团累计销量669573辆,同比增长13.8%。

(责编:牛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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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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