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5月2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实施国六标准的公告”

此外,在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6月30日(含30日)之前,在外省已经办理转出手续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三十日内仍可办理转入手续。

“河北省执行国六的过渡期较为紧张”

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信息来看,消费者购买“国五”新车需要在6月30日之前拿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而想要在办理“国五”二手车转入需要在6月30日之前办理转出手续,并在30日内办理转入手续。不过与广州市设置两个月过渡期的做法相比,河北省的过渡期可能更加紧张一些。

(责编:李硕)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9-05-31
河北省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5月2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显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销售、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