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总裁刘炽平回应互联互通:“平台间打通是复杂问题”

8月18日,腾讯二季报及半年报全球业绩交流会上,腾讯公司总裁刘炽平回应了平台互联互通的问题。

他指出,“腾讯的生态环境‘本质上’是开放的,我们的生态目标就是让中小型公司能够融入其中,让每个人、中小型企业和商家能够‘公平地’直接和用户产生联系,提高效率。就是在这个原则下,腾讯开发了更多的工具,希望能够达到这样的目标。不同平台有不同的制度,例如,不同于其他平台,我们不会额外向商家收取佣金,平台之间的打通是非常复杂的问题。”

8月初阿里巴巴董事长张勇高调曾倡导互联互通,称“从商家角度来讲,解除外链的屏蔽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流量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带来更好的经营便利;对消费者来说,有利于提高分享、支付等生活便利性。”

两家巨头平台隔空对话。除了保护中小商家这个首要目标,互联互通的现实可操作性问题也开始被关注。

超级平台之间相互打通,可以让部分消费者和中小商家获得一些操作上的便利。但巨头平台之间打通,涉及平台规则、数据隐私、商业竞争等众多问题,可行性值得探讨。如何避免形成新的“垄断合谋”,对平台上的中小商家带来不利影响,或是更为严重的现实问题。

阿里为何抛出橄榄枝?

阿里是这次互联互通倡议中更为主动的一方。

此前根据媒体报道,阿里巴巴的初步举措是,希望可能将微信支付引入淘宝和天猫,腾讯则可能将允许用户在微信上更方便的分享阿里巴巴旗下电商平台的信息,或允许微信用户通过小程序使用阿里巴巴的一些服务。

“在这次开放中,阿里巴巴应该收益最大,因为腾讯这边有阿里梦寐以求的流量资源,但腾讯这边对阿里巴巴的资源则没有那么迫切的需求,最多是对微信支付有些帮助,因此阿里巴巴收益更大些。”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赢动教育CEO崔立标也公开表示。

一位港股分析师指出,互联网电商平台之间竞争加剧,阿里核心电商业务“不稳”了,是阿里急需寻找新流量的重要原因。

从最新一季财报可以看出,阿里营收增速放缓,电商业务竞争压力增加,为了吸引商家,阿里正陆续推出一系列降低平台商家经营成本、减免经营费用的举措,其经营利润也同比减少1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4月份给阿里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中,披露了阿里在电商行业的具体市场份额,虽然依然是占据超过50%的市场支配地位,但是阿里的整体份额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从平台服务收入情况来看,2015年-2019年,阿里网络零售平台服务收入在中国境内十家主要网络零售平台合计服务收入中,份额分别为86.07%、75.77%、78.51%、75.44%、71.17%。

从平台商品交易额来看,2015年-2019年,阿里网络零售平台商品交易额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商品交易总额中,份额分别为76.21%、69.96%、63.58%、61.70%、61.83%。

对阿里来说,互联互通可以帮助阿里电商业务获得更大的微信流量,甚至将微信私域流量培养多年的商业土壤一举变为淘宝的新公域流量,从而也有利于阿里电商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

另一方面,“二选一”反垄断监管压力或是阿里抛出互联互通橄榄枝的重要原因。

上述《行政指导书》,明确要求阿里依法加大平台内数据和支付、应用等资源端口开放力度。在业内看来,阿里的提议很大程度也是一种向监管的积极表态,寻找更多保护中小商家的解决路径。

平台间互通复杂性何在

实际上,阿里和腾讯直接并不存在外链不互通问题,所有使用过淘宝用户的人几乎都使用过淘口令在微信中分享淘宝链接。

但另一方面,在淘宝里,“微信”两个字则不能出现,担心被屏蔽,商家也几乎从来都不会在淘宝中展示自己的微信小程序商城。

这意味着,阿里系内的中小商家对微信流量的需求并不急迫。反而许多个人店主更希望能够在淘宝上获客后,引流到自家的小程序商城。因为那里的平台经营成本更低。

抛开传统的流量之争,互联互通是否真的具备可实现性?

互联互通的理想状态是,互联网平台或应用间可实现可互操作性,以数据共享为基础,让所有中小企业公平享受所有平台经济的流量红利。因此,如果实施,不仅是社交和电商,也不仅是阿里和腾讯两家巨头,互联互通也可以指向更直接的同类竞争对手之间,例如阿里、京东、拼多多是否也可以实现互联互通,也是摆在行业面前的新问题。

或如刘炽平所说,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是极其复杂的问题。

平台进入平台,与商家进入平台很不一样,例如,大平台能提供很多种类的诱导方式来骚扰用户,如何防范,如何保护用户隐私;对于平台上的假货、盗版问题,又如何处理;不同平台规则不同,佣金等关键规则是否能统一,等等。

全行业的互联互通在国际上还未有先例,涉及数据保护、用户隐私等诸多底层问题,且需要打破惯有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一旦执行,将可能给整个互联网世界带来重大变局。

《比较》杂志研究主管陈永伟指出,必需设施理论其实是强制要求开放的一个理由,但是诸如微信这样的应用软件,究竟是否构成必需设施,是要放在具体的竞争环境下去考察的,要看它对于这个竞争环境是不是不可或缺,是不是不可替代,“在我看来,现在两家的生态开放,其实还没有到强制的程度,至少政府没有强力意志来完成这个。”

上海财经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钟鸿钧也认为,中国的《反垄断法》和其他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其核心和根本目的有两个:其一是要促进健康的竞争环境,其二是要鼓励创新。他指出,在分析是否要进行互联互通时也要回到其核心上进行讨论。

其实大平台之间互联互通,最核心的问题是,一个具有巨大规模甚至垄断规模的平台,进驻其他的平台,很容易产生新的垄断,挤压中小商家和品牌的生存空间。

虽然阿里在电商行业出现“势微”,但其仍具有绝对优势地位。有媒体直言:“阿里和腾讯生态互通,将是小玩家的灾难。”

结合反垄断监管的初衷,更应警惕的是,两家最大的互联网巨头强强联手,甚至彼此利益互换,将强者恒强;开放生态本应是消解巨头垄断的措施,不能反促成了新的“垄断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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