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借3000却搭上一套房,小心“套路贷”的套路

本想借3000却搭上一套房,小心“套路贷”的套路

8月17日讯,因为被“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的幌子所吸引,本想借3000元的17周岁的未成年人杭某被套路利滚利欠款飙涨到90万,最后还搭上了一套价值190万的房产。殊不知,“套路贷”最终目的就是房产,借新账还旧账等手段都是为了达到最终目的而设的套路。

连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就集中起诉一批以借贷为名实施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套路贷”案件,5件团伙案共计32名被告人集中被诉至法院。据统计,2016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已受理“套路贷”案件62件171人,已起诉22件52人,法院已判决15件31人。

在这些案件中,被害人被诱骗签订“阴阳借条”、“伪造”银行流水、平账,同时还遭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住宅被侵占等,而这些手段却是“套路贷”的常用模式。如今“套路贷”已然变成一颗毒瘤,不仅瞄准那些急需用钱名下又有房产的本地居民,还将“魔爪”伸向了急需用钱但是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群。

堪称完美的一场局

在该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布下了一个堪称完美的局,并且掺杂着暴力手段,最终达到非法目的。

首先,放贷者以“未成年人借钱不用还”为幌子,欺骗杭某签订了一张虚高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金额为4万,但杭某实际拿到手的仅有5000元。这正是“套路贷”的吸引受害者入局的惯用手法,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其理由是为了约束借款人。

本想借3000却搭上一套房,小心“套路贷”的套路

接下来,就是制造虚假的流水,也就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他们确实向借款人转账了借条上写明的金额。但随后,他们又会要求借款人取出多余现金,在没有监控的地方,将大部分钱归还。同时,他们还会保存好银行的流水记录,作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方便日后伪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

再就是由于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远小于借条上的金额,部分借款人会出现逾期无法还款的情况。这时,放贷者便会上门讨债,以言语威胁甚至暴力殴打的方式,迫使签订新的借条,并使用借款人的银行卡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将借款金额不断推高。当然,还是用虚假流水,先转账再收回现金的手法。

最后,当借款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借款人无力偿还欠款,放贷者便会要求借款人以名下房产等作为抵押,签订“阴阳合同”,声称如果还不清借款,就将房产或其他资产抵押作为约束。令人吃惊的是,即使借款人有能力还清第一笔借款,放贷者也会通过不主动提醒逾期、人为制造电话故障、系统维护、甚至躲到外地等种种手段,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但是,只要还款时间一过,原本消失的放贷公司就会再次出现,以逾期为名催讨高额的滞纳金、手续费等,如果借款人不同意,便会遭遇暴力催债。

最终,借款人钱房两空。

“套路贷”手法专业,团队作战

“套路贷”手法专业,犯罪行为呈现团伙化、组织化。一般都会有3人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分工明确,团队作战,流水作案:有固定的幕后放贷人,有稳定的放贷圈,有职业的讨债人,有专门的平账公司等。有的案件已初具犯罪集团规模,有明确的策划者、组织者、出资者,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些团伙专门撰写诈骗、敲诈勒索“剧本”。有的团伙甚至专门请律师参与其中。

本想借3000却搭上一套房,小心“套路贷”的套路

再就是借款人亲笔签名的合同,与借条金额相符的银行转账记录,公证文书,甚至还有自己取出现金走出银行的画面,对借款人不利的证据都被犯罪嫌疑人刻意保留下来,为以后的民事诉讼做准备。隐蔽的作案手法,刻意保留下来的证据链都使得借款人处于被动地位。

到现在我们已经非常清楚了,套路贷的终极目标就是,以“高利贷”的形式,侵吞借款人的房产或者其他资产。

说实话,看得见的高利息还可以躲,可这种有组织的“阴谋”,对于那些社会经验较少的人来说,怎么防?

所以温馨提示,远离“套路贷”要注意以下几点:1.需要借款时,从银行或其他正规网贷渠道进行;2.在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时,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3.发现自己身陷“套路贷”中的民事虚假诉讼后,收集相关证据后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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