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首家民营银行辽宁振兴银行正式获批开业

东北地区首家民营银行辽宁振兴银行正式获批开业

10月10日讯,10月9日,辽宁银监局发布公告通知,正式批准辽宁振兴银行开业。

公开信息显示,辽宁振兴银行是在去年(2016年)12月19日获得银监会批复同意筹建,拟定注册资本20亿元。公告显示,辽宁振兴银行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沈阳荣盛中天实业有限公司、沈阳天新浩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启源工业泵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0%、28%、22.5%。

另据公告显示,将由周林出任银行董事长,喻菁华出任行长,刘玫林、王传正出任副行长,刘玫林兼任董事会秘书。周林毕业于南京航空学院,1983年获清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员。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任广东发展银行董事、深圳分行行长。1997年以后任深发展董事、副董事长、行长、董事长等职位,从2002年起,周林作为中方的主要成员参与了深发展引入外资股东的全程工作,2004年12月辞去深发展董事长职务。

辽宁银监局要求,振兴银行开业后,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各项监管指标持续符合审慎监管要求;要切实履行设立民营银行的承诺,积极面向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社区、创新创业等客户开展金融服务。

按照6个月的筹建期,振兴银行需在2017年6月完成筹建工作,随后向辽宁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但是,由于振兴银行在提交开业申请后股东发生变动,需要重新报送,使得开业批筹延迟。在今年8月,荣盛发展董秘办相关负责人对媒体透露,辽宁振兴银行并没有出现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只是有一些股东变更。

在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 中指出,在银监会指导支持下,到2017年6月底前,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同时,东北三省一区人民政府要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建立融资担保体系,重点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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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
东北地区首家民营银行辽宁振兴银行正式获批开业
10月9日,辽宁银监局发布公告通知,正式批准辽宁振兴银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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