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宗庆后为什么要让娃哈哈上市了

(原标题:宗庆后为什么要让娃哈哈上市了)

周俊生专栏

杭州娃哈哈集团日前度过了创立30周年的日子。回顾一下娃哈哈创立后的这30年,有多少曾经名重一时,在市场上“称王称霸”的企业,如今早已成了“江湖的传说”,娃哈哈能够屹立不倒、“青春永驻”,确实显示了宗庆后这位民营企业家的非凡能力。

差不多与娃哈哈创立同步,中国的证券市场也在那时候蹒跚起步。在这30年里,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进入沪深两家交易所上市,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企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娃哈哈作为一家优秀的民营企业,自然也成为证券市场青睐的目标,30年里与宗庆后打交道,动员他发行股票的证券公司投行人员应该不会少。但是,宗庆后却曾经多次明确表示,娃哈哈“不差钱”,因此对上市不感兴趣。但是,就在投行人员对娃哈哈发行股票已经失去信心的时候,宗庆后却借着此次企业30周年庆典的活动,改变了态度,对外放出风声,“在适当时候也会考虑上市”。

娃哈哈鼎盛时期销售额曾接近800亿元,虽然最近几年由于市场情况不够好,销售利润有所下降,但企业发展并未放缓。用宗庆后的话说,娃哈哈经营很稳定,不仅不缺钱,还有大量存款,而且每年都分红。既然如此,宗庆后为什么一改以前对资本市场不屑一顾的态度,想要上市了?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先要回答宗庆后原来为什么不愿上市这个已经“过去式”的老问题。宗庆后原来的理由是企业不缺钱,不需要上市,但更重要的是,娃哈哈是一个家族企业,宗庆后看到了上市对自己企业安全可能存在的威胁。

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以后,无论是官方还是企业,哪怕是普通股民,大家都看到了上市对企业带来的莫大好处,至于上市对企业有什么害处,则根本不在考虑之内。其实,对于企业来说,上市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会对企业带来不利,而且这种不利的情况往往更多地发生在盈利情况较好的公司身上。其一,企业所创造的利润不再是全份额地由企业创立者自家拥有,它必须通过分红的形式分配给全体股东,创立者只能按投入股份分配,实际得到的利益反而减少了。其二,法律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有相当严格的规定,只要是哪怕持有100股股票的小股东,都有权要求上市公司公开相关信息,企业再无商业秘密可言,这很容易导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利。其三,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交易,一旦有人看中自己的企业,不惜重金购进其上市股票,在达到控股要求后,就可以要求企业重组董事会,从而使企业大权旁落,甚至被人悉数掠去,使公司成为他人的企业。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因此国外的很多企业并不热衷于上市,特别是一些家族企业,不在资本市场上出现,就使企业隔绝了被他人侵吞的风险。宗庆后不愿意让娃哈哈上市,是否因为看到了这种现实危险,我们不得而知,但作为一个家族企业的“家长”,他应该具有这种敏感性。

但是,宗庆后忽视了一点,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情况却并不完全是这样。上市公司是否分红可以由企业自行决定,哪怕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也可以以种种理由不分红或者少分红,将利润留在企业,虽然近两年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的要求不断强化,但如果上市公司要把“铁公鸡”做到底,除了要接受一些不痛不痒的舆论谴责外,还真拿它没办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虽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由于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有一定的弹性,因此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有相当大的自行决定权,特别是信息在什么时候公布更是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决定,这实际上留下了很多可以自由操作的空间。可笑的是,假如媒体了解到了上市公司尚未公开的相关信息而作了报道,上市公司非但用不着检讨信息公开迟滞,反而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媒体泄密。至于资本在二级市场上对上市公司的举牌收购,虽然以前在市场上曾经有声有色,但自从去年宝能举牌万科受到当头棒喝以后,基本上就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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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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