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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启动自动驾驶汽车商用试点 试乘服务需为每人购100万元商业险

近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自动驾驶汽车行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印发。《意见》提出扩大自动驾驶汽车测试道路开放区域,在广州市划定的一级、二级及三级测试路段基础上,分批划定南沙自主开放路段。鼓励自动驾驶汽车行业相关企业在南沙区开创新商业模式,支持有关市场主体与电商、物流等行业企业合作开展自动驾驶货运试点,积极推进干线物流商业应用探索。

《意见》提出扩大自动驾驶汽车测试道路开放区域。在广州市划定的一级、二级及三级测试路段基础上,分批划定南沙自主开放路段。该类型路段包括:南沙区范围内所有双向两车道及以上路段;经特定许可的部分单行混行道路及无交通标志、标线道路;具体路段信息、图示等详细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通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其中,面向广大公众提供自动驾驶汽车试乘体验服务的市场主体,需为已在南沙区开展过载客测试的测试主体或其自动驾驶技术使用主体,且过往载客测试中所搭载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测试里程不少于10万公里。提供该项服务的车辆需取得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用临时行驶车号牌。

提供该项服务的市场主体需购买每车每座位不低于200万元的座位险,或者每人不低于100万元的必要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等,并与试乘体验者签订试乘告知书,充分告知试乘风险性,同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障试乘体验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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