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表现低迷 纵横股份涉诉新进展

4月1日,极客网了解到,科创板上市公司纵横股份(688070.SH)披露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和6月18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号(2020)鲁01民初2216-(2020)鲁01民初2220号共计五个诉讼案件的《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资料,雄安远度起诉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未经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产品,请求法院判令大鹏无人机及纵横股份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被诉侵权产品库存及专用模具,支付涉案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2,000万元。

2021年3月30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号(2020)鲁01民初2216-(2020)鲁01民初2219号诉讼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为:准许原告雄安远度撤诉,案件受理费由雄安远度负担。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案号(2020)鲁01民初2220号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及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对公司涉诉产品和原告涉诉专利进行分析,已收集公司涉诉产品不存在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证据并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提交。同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原告涉诉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针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公司将积极应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

本次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原告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在提起本次诉讼同时,对公司201610563232.7“一种复合翼无人机应急操作方法”、201710562899.X“相机曝光位置信息的获取装置、方法及无人机”、201710419844.3“一种抗饱和多旋翼飞行器控制方法”、201610017284.4“一种复合翼垂直起降无人机”、201710567854.1“曝光时刻获取方法、脉冲信号获取装置和无人机和引闪器”五项发明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北雄安远度科技有限公司已撤回201710419844.3“一种抗饱和多旋翼飞行器控制方法”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1710567854.1“曝光时刻获取方法、脉冲信号获取装置和无人机和引闪器”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值得注意的,纵横股份自今年2月10日登陆科创板,开盘时冲高73.88元,当天就回落至55.01元,随后不到两个月,股价较最高点跌去超过50%,截至4月1日发稿,股价只有36.53元/股,市值只有32亿。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