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医药上市企业“加持”,尚未盈利的海创药业科创板IPO能否如愿?

5月21日,极客网了解到,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药业)的科创板IPO申请于5月20日获上交所受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据招股书,海创药业是一家基于氘代技术和PROTAC靶向蛋白降解等技术平台,以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的Best-in-class(同类最佳)、First-in-class(国际首创)药物为目标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公司专注于肿瘤、代谢性疾病等重大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发。

拟募资25亿,多家医药公司持股

财务信息显示,2018年至2019年,海创药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6.19万元、422.65万元;2018年至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57.87万元、-1.12亿元、-4.9亿元。海创药业表示,公司主要产品均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形成销售收入。

图片来源:海创药业招股书

公司符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本次闯关科创板,海创药业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5.04亿元,将用于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和发展储备资金。

图片来源:海创药业招股书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AffinitisLLC,持有公司1,312.5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758%。公司实际控制人为YUANWEICHEN(陈元伟)、陈元伦兄弟。报告期内YUANWEICHEN(陈元伟)和陈元伦通过直接和/或间接持股的方式一直处于控股地位。YUANWEICHEN(陈元伟)担任海创药业(包括其前身海创有限)的董事长及总经理(总裁)、陈元伦担任公司董事一职,二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生产建设等重要业务经营活动均有重大影响。

深析公司股东列表可以发现,多家医药上市公司现身海创药业股东名单。

海思科(002653.SZ)持有海创药业325.07万股,持股比例为4.3777%;复星医药(600196.SH)子公司上海复星持有海创药业143.9万股,持股比例为1.9379%;吉林敖东(000623.SZ)持有海创药业92.69万股,持股比例为1.2483%;泰格医药(300347.SZ)子公司杭州泰格持有海创药业78.28万股,持股比例为1.0542%。

存尚未盈利、营运资金不足等风险

对于本次科创板IPO,海创药业坦言,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创新药的研发,尚未实现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857.87万元、-1.12亿元和-4.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219.83万元、-1.25亿元和-4.56亿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8亿元。

公司报告期内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由于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公司的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公司未来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进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海创药业还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和向关联方资金拆借的风险。

公司称,在研药物产生销售收入前,公司需要在临床开发、注册审批、市场推广等诸多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75.13万元、-8,143.43万元及-2.44亿元。

成功上市前,公司营运资金依赖于外部融资,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1.3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6.98%,短期偿债能力良好,但如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或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维持营运支出,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公司的研发项目,影响在研药品的商业化进度,从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因搭建红筹架构需要,存在与关联方AffinitisCo.、海创同力、陈元伦、XINGHAILI(李兴海)、海创开曼、盈创动力、天禧投资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应收关联方借款及利息余额分别为41.47万元及271.55万元。截至2020年11月,公司应收上述关联方款项已经全部清偿,2020年末公司已不存在应收关联方借款及利息余额。

虽然公司已制定关于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相应政策,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仍可能存在第三方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从而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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