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昊医药精选层拟发行不超过3519万股,募资用于产品研发等

9月15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星昊医药(430017.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据了解,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5,190,000股(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完成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确定。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5,190,000股。根据融资规模的需要,可能在本次发行股份时实施战略配售,将部分股票配售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投资者,是否进行战略配售及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状况确定。

据悉,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称,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扩大经营规模,开拓国内市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同时,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所需资金,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超过部分补充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投入顺序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进入精选层的风险。挂牌公司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星昊医药于2007年8月16日挂牌新三板,是研发驱动型的医药企业,专注于特色和高端药物制剂的研发,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GMP条件下的技术平台,通过技术平台开展药品制造以及CMC/CMO的一体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复方消化酶胶囊、吡拉西坦(小水针和粉针)、甲钴胺片、奥曲肽(小水针和粉针)、注射用利福霉素钠等;同时,公司充分利用MAH制度带来的良好机遇,对外开展CMC/CMO服务,为药品研发机构、初创的医药企业、大型医药企业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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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星昊医药精选层拟发行不超过3519万股,募资用于产品研发等
星昊医药(430017.NQ)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发行股票不超过351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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