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大中华及东南亚公司在港上市,港交所发布SPAC上市咨询文件

9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港交所于9月17日发布有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咨询文件。该咨询文件就修订《上市规则》以在香港建立有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上市制度提出建议,并咨询市场人士意见。文件要点如下:

设立SPAC上市制度的理由

1、透过SPAC进行上市通常被SPAC并购目标及其创始人视为较传统首次公开发售吸引的另一方法,因为以这种方法上市或可缩短上市时间、提供较高的价格确定性及提升SPAC并购交易具体安排的灵活性,确保其符合SPAC并购目标及其创始人本身最大的利益。我们与持份者进行初步讨论时,部分持份者表示现时不少上市申请人想以「双轨」方式上市,即一方面申请透过传统首次公开发售上市,另一方面也同时与数名SPAC发起人商讨透过SPAC上市。

2、美国上市SPAC的首次公开发售集资额于去年大幅上升,由2019年的136亿美元升至2020年的834亿美元。于2021年上半年,美国上市SPAC新股共358只,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达1,110亿美元,已超过2020年全年数字。SPAC上市数目急升后,美国证交会加强规管,部分人士相信这导致近期市场对SPAC的情绪回落。

3、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与美国的证券交易所竞逐争取来自大中华及东南亚地区公司的上市。于过去三年,共有12家大中华及东南亚公司透过SPAC并购交易于美国上市。

4、于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与联交所的策略一致,让香港维持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继续吸引大中华及东南亚公司于香港上市,否则这些公司可能会透过SPAC并购交易于其他地方上市。

5、英国和新加坡最近均就完善或引入SPAC制度咨询市场人士的意见。

设置保障的需要

1、联交所注意到美国证交会收紧了对美国上市SPAC的监管。美国证交会多次强调与SPAC上市有关的问题,包括对股东保障及披露标准的关注。这些都是SPAC架构(不管其在哪里上市)常见的问题,所以亦是我们关注的问题。

2、我们亦必须紧记美国与香港市场之间的重大分别。相较于美国,香港散户参与市场的比例较高。此外,美国的监管制度较着重关注投资者透过私人诉讼遏阻舞弊行为的能力。因此,将美国的制度直接引入香港不一定适合或未必有利于维持香港市场质素。

主要建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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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吸引大中华及东南亚公司在港上市,港交所发布SPAC上市咨询文件
港交所于9月17日发布有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咨询文件。该谘询文件就修订《上市规则》以在香港建立有关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的上市制度提出建议,并咨询市场人士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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