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再出新政:离婚一年以内贷款参照二套房执行

文|华尔街见闻

3月24日讯,北京楼市近期的大涨引发监管连出重拳。

中国央行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 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 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

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 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 金贷款政策执行。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

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通知称,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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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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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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