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央行等十七部委印发互金整治最新文件 整治或延期至明年6月底

据第一网贷发布的一则图文消息显示,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联合十七部委(中央网信办、中央维稳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铲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文件显示,在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非银行支付等领域,全国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2018年6月底。

《通知》要求,各省领导小组要根据辖内从业机构分类清单,对照各从业机构经审核通过的整改计划,持续监督从业机构整改情况及业务退出进度,并及时纠偏;对从业机构整改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的,及时组织监管验收。

《通知》明确,整改实施阶段应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整改期最长可延至2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及验收。

此外,《通知》中对互金企业的备案登记和准入也做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各家企业要做好严格准入或备案管理。此外,要做好严格准入或备案管理。凡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或备案管理。清理整顿期间,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 "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针对P2P网贷,《通知》要求,在状态分类阶段完成时应做到:

(1)对合规类P2P网络借贷机构,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登记,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2)对整改类P2P网络借贷机构出具整改意见书, 督促制定实施整改计划;对于整改困难、机构属性复杂、业务交叉嵌套等情形,根据业务规模、类别、主管业务等甄别机构性质,按照主动退出、合并重组、剥离独立以及转型移交等情形进行分类整改,并明确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退出时间表。

(3)对取缔类P2P网络借贷机构,按照前述取缔类机构处置程序执行。

据财新6月12日报道,原定于今年3月底完成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自今年6月起延期一年左右;在今年6月底各地金融局或金融办完成分类处置后,还留有12个月供整改类平台继续向合规转型,2018年6月作为最后的期限接受监管验收。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最早于2016年4月中旬就已印发到各地政府及相关机构并开始实施,为期一年,原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主要目标是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相关阅读: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或延期一年 北上广深进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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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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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显示,在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非银行支付等领域,全国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2018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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