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跑全球的金融科技要求监管科技同步创新

凌波微言

监管沙箱制度比我们一些专家力主的“先发展后监管”的新金融发展路径高明太多。

朱邦凌

12月1日晚,《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正式下发,沸沸扬扬的现金贷终于迎来了正式监管。在强监管下,现金贷是浴火重生还是就此一蹶不振?对于监管文件,各方市场人士给出了大相迥异的解读。但不管如何解读,我们都无法逾越这一金融铁律:缺乏监管的金融科技就是金融乱象之源。没有明确的监管框架,金融科技的超速发展很容易失速。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意见的出台,是现金贷经营走向正规化的关键一步。

现金贷借鉴于美国发薪日贷款(Payday loan),2015年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在无任何监管的情况下野蛮生长,2年多时间里竟然发展到一万亿规模。更加令人惊异的是,这个无监管的行业,还出现了趣店、信而富等多个赴美上市的公司。这些公司都打着金融科技的旗号,但实质上是利用监管空白的“监管套利”。整个现金贷行业也成为高利贷、暴力催收、坏账风险的代名词,成为众矢之的。

现金贷之所以在几年的时间里缺乏监管野蛮生长,与我们前些年奉行的新金融“先发展后规范、再集中整治”的发展逻辑直接相关。这种发展逻辑带来了巨大的沉没成本。前些年互联网金融表面繁荣的背后,也带来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民众财富的大量损失、金融风险的累积和社会公平的损害等多方面比较严重的后果。演化为高利贷的现金贷是这样,之前的p2p网络借贷、ico、众筹,都因为无明确监管规则,恶意跑路、筹资骗局不断,让投资者遭受了巨大损失,也让新金融蒙羞。

这些缺乏监管导致的金融乱象说明,之前不少专家力主的“先发展后规范”的发展思路,应让位于“边发展边规范”、风控与发展并重,形成既鼓励金融创新、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

问题是,金融监管不可能走在金融创新的前面,监管者的步伐永远跟不上超速发展的金融科技。这几年的p2p、ico、现金贷等新金融,都是在野蛮生长相当长时间之后,在舆论汹涌之下才出台监管文件。过去11年,中国的金融科技保持与欧美同步的发展速度,经历跟踪并跑过程,在移动支付等领域甚至已经走在世界前列。那么,在金融监管方面,我们也应大力发展监管科技,采用适应金融创新趋势的智慧监管,让监管科技与超速发展的金融科技同步创新。

监管科技创新,可以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实行的“监管沙箱”机制,将监管沙箱引入我国的新金融监管。这一机制,有效解决了金融监管落后金融创新的难题。监管沙箱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市场和“宽松版”的监管环境,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对创新的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进行大胆操作。金融创新平台可自主申请进入监管沙箱,进行创新实验,但必须与监管层进行高频度交流、信息公开披露。同时,监管者要对平台提出相应的标准,对参与项目的投资者作适当性控制,强化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银监会等国内金融监管机构先后透露出了对监管沙箱的兴趣。这一机制就是在创新与监管之间寻求平衡,将金融创新活动一开始就纳入包容性的监管环境中。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管沙箱制度比我们一些专家力主的“先发展后监管”的新金融发展路径高明太多。中国领跑全球的金融科技,需要这种创新性、包容性强的监管新科技。

(作者系资本市场研究人士)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7-12-08
领跑全球的金融科技要求监管科技同步创新
领跑全球的金融科技要求监管科技同步创新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