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料显示,大丰收金融隶属于深圳市前海大丰收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杨汉军,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等业务。
根据大丰收金融官网,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成交金额23.74亿元,累计融资交易笔数为2451笔,平台注册人数约15.7万人。在“我要投资”界面,有“智存宝”和“散标专区”两项可供投资。另据大丰收金融2017年运营报告,大丰收金融借款产品以房产抵押贷款为主,占比65.87%,其次是银行过桥贷款,占比16.29%。
值得注意的是,凤凰网WEMONEY发现,周六福曾在2015年5月入股大丰收金融,不过目前已退出。
周六福曾入股大丰收金融
1
金额逾期率达93.53%
人均累计融资额超借款上限10倍
张军表示,他投资的标的本应于2017年1月4日到期。但1月2日,大丰收金融在官网发布逾期《关于大丰收金融一批项目逾期影响正常提现及维权小组成立的通告》,称“争取逾期项目借款人在一周内尽快还本付息”。
1月8日,大丰收金融再发《关于平台出现借款人违约的维权1号公告》,称已选定两家律师事务所分别处理线上线下维权事务。此后的1月10日,《关于平台出现借款人违约的维权2号公告》显示,投资人需与客服确认个人逾期项目投资本金,并缴纳待收本金0.7%的办案费,用于律师发起维权诉讼。
现实情况是,在大丰收金融首发逾期公告至今20余天的时间里,逾期款项并未到账。
与此同时,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大丰收金融官网披露的逾期数据每天都在更新,且不断增长。截至2018年1月25日,大丰收金融的逾期总金额近7923万元,逾期笔数107笔,金额逾期率为93.53%,项目逾期率为20.62%。此外,大丰收金融当前待还本金总额8471万元,待还利息总额60万元,待还总笔数519笔。
而伴随项目逾期引发的风波,越来越多关于大丰收金融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承诺本息担保、人均累计融资额超借款上限10倍等等。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P2P平台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同时还规定了“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而据大丰收金融官网披露的数据,大丰收金融人均累计融资金额近220万元。同时,在“我要投资”界面,投资标的上均标有“本息担保”字样。由此来看,大丰收金融明显触碰监管红线。
2
一天狂发18个债权转让4天标
根据官网披露的数据,大丰收金融平台天标(1月以下)占比达81.64%。1月1日,平台发布了一个借款金额为75万元的7天标;紧接着的1月2日,即大丰收金融发布提现困难逾期公告的当天,其又连续发布了18个借款金额在63万至90万不等、借款期限为4天的“天标”,借款金额累计达1311万元。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这19个“天标”均超过个人借款余额20万的上限。
大丰收金融1月2日发布的部分大额“天标”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19个“天标”均标有“债”字,属于“债转贷”。大丰收金融官网介绍称,债转贷是短期融资的贷款产品,债权转让人(即出借人)与借款人签署贷款配套合同,双方办理抵/质押、保证等手续后放款。债权形成后,转让人将全部或部分的债权在大丰收金融平台上发布并委托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投资人购买该项目的债权。
大丰收金融官网债转贷产品介绍
债转贷模式存在哪些风险?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石大龙告诉凤凰网WEMONEY,“这种债权转让模式一般通过独立第三方来担任债权转让人的形式,去规避‘超级放款人’风险。但如果一个债权人在同一平台的债权转让金额较大,就存在资金池、期限错配等风险。如果第三方机构跟平台有某种关联关系,或者在这个平台上债权转让的金额较大,则有违规的嫌疑。”
3
或涉“超级放款人”模式
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除了个人借款余额超上限、债转贷模式存风险等,大丰收金融还可能涉及“超级放款人”模式的问题。
目前,上述19个“天标”已全部逾期,凤凰网WEMONEY通过比对19个“天标”的项目信息,发现债权转让人均为“杨某某”(身份证号开头为44030619),共涉及借款金额1386万元。其中,10个“天标”的借款人为“程某”(身份证号开头为51292719),共计借款金额710万元。
“杨某某“与”程某”10个“天标”项目信息
另据张军提供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其显示转让人为杨建良(身份证号为440306199006290078),借款人为程南(身份证号为512927197208230247),借款金额710万元。通过比对可发现,上文提到的“杨某某”、“程某”的身份证开头与“杨建良”和“程南”的身份证号前8位一致,而且借款金额均为710万元。
简而言之,杨建良与程南签订了710万的《借款合同》,债权形成后,转让人杨建良将全部710万债权,拆分成10个“天标”在大丰收金融平台上发布,供投资人购买。
另一方面,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这19个“天标”均由深圳市汇铭金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汇铭金城”)作为担保机构进行100%本息代偿。工商信息显示,汇铭金城成立于2015年5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建良。也就是说,上述19个“天标”的“担保机构法人杨建良”,疑与“债权转让人杨建良”为同一人。
工商资料显示汇铭金城法人为杨建良,“汇铭金城法人杨建良”疑与“债权转让人杨建良”为同一人
汇铭金城与大丰收金融是否存在关联?根据张军向凤凰网WEMONEY提供的微信群截图,杨建良系杨汉军的儿子。由于杨汉军是大丰收金融的董事长,杨建良是汇铭金城的法人,因此,微信群内多名投资者认为大丰收金融涉嫌自融。
投资人称“杨建良是杨汉军儿子”
而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关于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对于由网贷机构高管或关联人根据机构的授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直接放款给借款人,再根据借款金额在平台放标,将债权转让给实际出借人的‘超级放款人’模式的债权转让,由于其可能导致网贷机构虚构标的、将项目拆分期限错配、直接或间接归集出借人资金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违规”。
业内人士直言,“如果担保机构法人与平台董事长是亲戚关系,确实属于‘超级放款人’模式,可以认定为违规。”
不过,目前来看,未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杨建良与杨汉军系直系亲属关系,而凤凰网WEMONEY也未从工商资料中发现其中的关联。
与此同时,业内关于自融行为的定义尚未明确。“从2015年12月网贷监管政策出台以来,目前为止,‘自融’的定义进行了三次变更。最近一次是2017年3月份,北京市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显示,‘自身在平台上融资;关联方在平台上融资但未予充分信息披露;变相为自身融资(如:以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公司员工等名义进行融资,由平台自身使用等情形);其他’。”石大龙说。
基于此,石大龙告诉凤凰网WEMONEY,如果从最宽泛的定义来看,一个平台为自身或者自身的关联方提供融资,那就涉嫌自融;如果以狭义的界定来看,只要不是为自身融资,都可以视为不是自融。
针对涉嫌“超级放款人”模式等问题,凤凰网WEMONEY致电大丰收金融官方客服,截至发稿前,无人接听。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WEMONEY。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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