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乾宁集资诈骗案开庭 非法吸收资金超185亿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5月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薛秀丽等集资诈骗案,南京中院同步进行网络庭审直播,超52万人在线收看。

检方指控,2013年6月、7月,被告人薛秀丽经与刘丹、费翔(均另案处理)商议成立南京易乾宁公司、江苏易乾宁公司后,雇佣他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发放宣传单、借助媒体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采用重复配置转让债权列表等欺骗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并不断在全国各地开设分支机构扩大集资规模,至2016年4月共向95067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785.64万元。集资后,大部分资金用于兑付前期集资款利息,支付公司运营成本,个人使用等。

2017年3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批准逮捕“易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丹、薛秀丽。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公司高层、骨干许晖、沈红尧、沈佳、郑环、曹健荣、黄亿仁、徐萍、于花梅、张雪红、蒋林峰、杨维11人。

2016年4月9日起,浙江省公安机关对南京易乾宁公司浙江地区多个分支机构进行查处,并查封、冻结江苏易乾宁公司等多个集资账户。经审计,至2016年4月13日,共有69561人共计人民币927156.8万元本金未兑付。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易乾宁金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易乾财富)成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南京,注册资本为2亿元,是一家为小微企业筹款的P2P公司。“易乾系”有30家关联公司,易乾财富在全国百余个城市开设了分支机构,实际控制人是公司董事长刘丹。

庭审中,法庭围绕薛秀丽是否是南京易乾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对重复匹配债权是否明知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其对投资人表示愧疚。 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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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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