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攻坚: 精准拆弹, 引导不良平台理性退出

宋易康 徐燕燕

距离非法集资大案“e租宝”案结案未满一年,近期,网贷行业又迎来大面积“爆雷潮”。

据第一财经统计,从7月初至今,全国共有131起网贷平台“爆雷”,其中不少平台涉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21家平台已经被经侦介入调查。

今年4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在11部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媒体发布会上指出,“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随着风险不断爆发,监管部门也进入“攻坚”阶段。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制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明确了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节点,争取用一到两年的时间,通过清理整顿,基本完成存量风险的化解。

此外,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网贷机构就是信息中介,如果涉嫌信用中介、资金池、征信,就是非法。监管会逐步挤压劣质企业的生存空间。他具体指出,2018年下半年到2019年6月份,将对网贷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突出整治重点,全面现场检查,分批分类管理,精准拆弹,引导不良机构理性推出。2019年下半年,网贷机构将进入常态化监管,补齐监管短板阶段。

问题P2P陆续出清

统计数据显示,6月,网贷行业有63家平台出现问题,7月上旬就有近30家平台出现问题。问题形式包括:提现困难、跑路和经侦介入三种。其中10家平台被经侦介入调查。

虽然其中能被定义为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只占一部分,但某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一些P2P平台并不是真正的信息中介,没有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去做业务,而是通过自我担保、份额拆分、期限错配等形式逾越了信息中介的本分。那些最终被证实玩自融、资金池的平台,本质上是非法集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指出,正规P2P平台只是一个信息中介,非正规P2P可能设立资金池,那就有可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了。

“多数案件往往是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的欠款往往已经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营运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追赃挽损难度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陈学勇指出。

那么如何分辨非法集资?“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今年6月中旬,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陆家嘴(600663,股吧)论坛上提示非法集资风险时指出。

对于P2P近期连续爆雷,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与整个市场资金面趋紧以及一些P2P没有回归信息中介本源有关。他指出,地方金融办发挥的更多是风险处置功能而非监管功能,加之互联网金融目前仍处于剧烈调整阶段,监管部门可能还要观望一段时间。

曾刚并指出,眼下网贷平台的存量风险还未化解完成,增量上又存在不合规风险,如果目前监管给行业备案,等同于给行业背书,而从目前现状看,行业远未到规范程度,所以贸然备案是不可取的,不符合当下防风险的主体思路。

非法集资“花样翻新”,黄金、房地产都是温床

除网贷平台外,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包括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有的从实体产品转向金融产品,有的则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等幌子,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到投资理财、网络借贷、众筹、期货、股权、虚拟货币转变,迷惑性更强。

陈学勇指出,目前非法集资蔓延速度加快,其中“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强,金融监管、防范打击难度加大,极易形成跨区域大案。

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例如,近日刚刚成功破获的一起网络“炒黄金”诈骗案中,警方一举抓获以庞某为首的涉嫌诈骗团伙成员24人,当场查获作案用手机60余部、电脑20余台、银行卡10余张,涉案金额高达近千万元。涉案犯罪团伙分工明确,为骗取客户的投资金,庞某等人分别在网上冒充投资分析师、收益客户群体来诱骗他人参与网络“炒黄金”。

杨玉柱指出,目前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其中,房地产是重灾区之一。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陈伟介绍称,通过房地产行业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一房多卖”;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监管+金融科技”助风险平台退出

不过,今年以来,随着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针对网贷平台的监管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当前,央行牵头的领导小组以及将办公室架设在银保监会的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发力。

第一财经了解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两年以来,大量机构退出互联网金融活动,存量机构违法违规的业务规模也明显下降。截至2018年5月末,各地尚在运营的从业机构为2902家,专项整治后共有5074家从业机构退出;不合规业务规模下降至4265亿元;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390起,成功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对非法金融活动形成了有效震慑。

此外,领导小组还制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首先明确了时间节点,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其他各领域重点机构应于2018年6月底前,将存量的违规业务化解至零。

与此同时,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在大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称《条例》),目前《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尽快出台。

杨玉柱指出,2017年以来,《条例》多次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至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配合原国务院法制办逐条梳理有关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讨论,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目前《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尽快出台。

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指出,下一步处置非法集资要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推进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保障。

曾刚认为,目前更多应该是市场出清的调整状态,监管要及时发现风险,并在风险出现后及时处置,减轻对投资人的影响。

第一财经记者还从地方金融办了解到,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将互联网金融等涉众型金融活动作为坚决打赢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重点工作之一。

除了高度重视外,灵活地将大数据、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中,实现监管科技化也是一些地方监管值得借鉴之处。

例如某地方金融办引入了区块链技术,监控风险较大的企业良性退出,还创造性地搭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根据指数的高低,来判断平台企业的风险大小。该地方金融办并与科技公司联合开发基于社交圈的大数据系统,与上述预警系统形成交叉验证。运行半年以来,辖内发现了风险企业790家,其中已有22家企业被移送公安,5家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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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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