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被纳入《证券法》 互联网金融迎来大发展

4月20日,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财经》记者了解,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是互联网众筹被纳入证券法,即通过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以互联网等众筹方式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豁免注册或者核准。

作为初创企业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股权众筹一直因为非法集资的红线发展缓慢。《证券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过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而向不特定对象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都属于“公开发行”.

此前,一直有业内人士建议借鉴美国《JOBS法案》修订完善《证券法》,推出中国版JOBS法案,增加发行的便利性,降低小微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门槛及成本。

早在去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表示,在本次《证券法》修订当中,将会给股权众筹留下一定的法律空间。在她看来,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众筹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去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平台、投资项目和投资者做了明确规范和限制,将股权众筹定性为私募。

在业内人士看来,私募版众筹背离了股权众筹多人、小额的本质。但《意见稿》是在现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之下制订,只能委曲求全。业界一直期待公募版众筹的出台。

此次修法将众筹纳入,对于方兴未艾的股权众筹乃至互联网金融都是极大的利好,体现修法容纳创新的理念。不过,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的规定还是太粗,还需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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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1
众筹被纳入《证券法》 互联网金融迎来大发展
4月20日,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财经》记者了解,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是互联网众筹被纳入证券法,即通过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以互联网等众筹方式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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