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提示“虚拟货币”等非法集资风险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崔启斌 宋亦桐)针对币圈的监管再次升级,8月24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文提示,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银保监会指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银保监会表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指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三大特征。第一是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第二个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银保监会称,在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第三个特征是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银保监会强调,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近一年来,无论是交易所被指通过区块链媒体操控币价、交易所自身安全问题频发导致投资者资产被盗或者投资者将数字货币的纠纷上诉到法院,都证明了目前数字货币的投资环境并不稳定。 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盛松成表示,预计未来中国对ICO的项目监管还会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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