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融局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 债务关系不因平台倒闭而灭失

11月9日,广州市金融局发布《广州市互金整治办关于打击网贷行业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

公告中明确提到,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此法律关系不因网贷平台倒闭而灭失。

同时,各网贷平台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履行债务还款义务,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其违约信息将按照上级整治办部署的要求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针对各家网贷平台相应责任问题,公告也提到,网贷平台要担负主体责任,加强自身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参与逃废债行为的打击,督促平台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维护平台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金融局提示,网贷平台投资人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在投资前要充分了解标的项目的相关情况及风险,确认自身已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不了解的产品及项目不投资,对自身的投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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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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