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平安被点名,可以给我们什么启示?

因为在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中,存在搭售保险、转嫁成本等现象,最近,一家国有大行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分支机构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也公布了对两家银行的处罚通知,其中对某国有大行的分支机构处罚60万元,对某股份制银行的分支机构处罚50万元。

两家金融机构因为小微企业贷款中的违规行为被通报并被处罚,这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启示一,服务小微企业要重视履行社会责任。

 商业银行既要重视财务绩效,也要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降低的背景下,更要态度坚定不移,执行一丝不苟。 

此次两家被通报和处罚的金融机构,之所以会出现搭售保险、转嫁成本等现象,根本上是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

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

要确保这一重要任务不折不扣完成,商业银行就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将政策精神入脑入心,始终从惠企利民的角度,用切实有力的措施和看得见的成果,让小微企业的有效融资需求获得满足,让融资成本切实下降,真正发挥商业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金融引擎作用。

 启示二,服务小微企业要用好“指挥棒”。 

商业银行的“指挥棒”,就是围绕服务小微企业制定的激励措施和考核指标。

要真正激发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指挥棒”的作用不可小视。只有“指挥棒”用好用对,信贷投放才能更加精准。

 此次被通报并被处罚的两家机构,都存在一个共同现象,即搭售保险。

比如,某国有大行的分支机构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这家分支机构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则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年期为10至30年。

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涉及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为什么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对搭售保险会如此热情高涨?

根源在于,“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

如果这两家金融机构能将激励机制和考核指标向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上倾斜,用“指挥棒”引导分支机构精准投放信贷,那么,“指挥棒”效应将会在支持小微企业的信贷指标上有显著反映。 

启示三,服务小微企业要下真功夫。 

服务小微企业是一件费时费力、投入和回报不完全匹配的事情。正因为难,所以商业银行才要下真工夫,要努力提高对抵押品的价值评估能力,通过科技赋能提高风控水平,要实现小微企业融资真正的成本节约。那种图省事、想省心的银行,只能让国家有关惠企利民的政策大打折扣,进而难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在此次通报中,可以看到某国有大行并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而是“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为什么会“一刀切”?

因为在抵押品之外,再加一份保险,银行就可以把贷款轻松放出去,上级行考核任务就可以圆满完成,而风险则通过保险方式得以缓释或分散。这种做法,银行省力省心,放贷也变得容易,但却让小微企业苦不堪言。

因为,小微企业找到抵押物本就不易,有了抵押物,在贷款的同时还得买保险、付保费,额外支出不仅占用了小微企业急需的资金,还让小微企业陷入了今后10至30年内要持续不断交保费的尴尬境地。

贷款“贷”来了一份原本不需要的保险合同,且购买这份保险原本就是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保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这样做怎能不让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进行通报呢? 

毫无疑问,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需要商业银行讲求社会责任,有担当,用好“指挥棒”,下得真工夫。虽然此次被通报处罚的商业银行只有两家,出现这种情况也只是个案,但却值得所有商业银行警醒并引以为鉴。商业银行只有在服务小微企业上用真心,才能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才能真正让国家有关惠企利民的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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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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