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我们如何通过试点资金互助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央行主管的《中国征信》杂志在2016年第11期刊发了其对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的专访。在这次专访中,白澄宇介绍了普惠金融的历史、中国小额信贷与国际实践的不同、印尼人民银行的“卫星银行”模式和地方试点资金互助社的实践等情况。

在介绍地方试点资金互助社的情况时,白澄宇表示,“我们于1990年代引入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小组联保模式开展小额信贷试点,当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并在国内推广。但随着农村状况的变化,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后,小组模式难以有效开展,不得不采用个人信贷和乡村精英代理的方式开展业务。但其中的道德风险很大,监管成本很高。”白澄宇认为合作金融是一种有效的信贷方式。

白澄宇称其(团队)已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项目,与地方政府合作,在四川南充仪陇县和福建古田等地开展农村金融创新试点,成立了民富农村可持续发展服务中心(下称“民富中心”)。从仪陇县民富中心运营两年的情况看,发展势头良好,结果较为满意。2015年,在42个参与合作社的自然村中,8428户社员入股资金3419万元,发放贷款12028万元,贷款利率由社员协商决定,年化利率在8%-15%,拖欠率仅为3%;社员入社资金红利率为5.6%。

以下是专访全文:

编者按:普惠金融的概念自首次由联合国提出,迄今已十年有余。普惠金融的目标是为金融弱势群体提供可持续金融服务,这一理念在世界范围内已日渐深入人心。今年中国作为G20轮值主席国,正致力于推动普惠金融利用数字技术发展的可能性。同时,国务院也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勾画出普惠金融发展的路线图,使其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为此,本刊特别邀请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小额信贷管理办公室主任白澄宇先生,与读者分享其关于普惠金融发展理念、实践经验及对国内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考。

王晓蕾(以下简称“王”):您好,白秘书长!非常感谢您接受《中国征信》的专访!普惠金融的概念进入中国已经十来年了,社会上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和期冀。您作为最早引入和翻译这一概念的学者,是怎样理解的?您认为在中国发展普惠金融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白澄宇(以下简称“白”):谢谢,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交流。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本身经历了一个从“小额信贷”(microcredit)到“微型金融”(microfinance),再到“普惠金融”的发展过程,其提出也有特定的背景。

正规的小额信贷始于20世纪70年代,到1990年代,小额信贷发展出成功的商业模式,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政府开始推广小额信贷。小额信贷在全球范围得到发展壮大,在此基础上,小额信贷机构将服务从信贷业务扩展至其他金融服务,微型金融的概念于是应运而生。虽然微型金融将服务范围拓展到包括信贷、储蓄、保险、支付等的金融服务,但仍然坚持为社会最底端群体提供有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宗旨。

进入21世纪,联合国提出了以消除贫困为首要任务的千年发展目标,作为消除贫困的有效途径,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备受重视。

我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在国际组织的推动下,微型金融进入发展高潮,并显现出新动向:一是在国际微型金融领域,双底线原则即社会目标和商业目标应当协调统一成为共识;二是成功的微型金融机构逐渐向正规金融机构发展,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开始涉足小额信贷业务;三是微型金融机构开始将业务触角延伸至中小企业;四是巴塞尔委员会、欧盟及一些国家政府开始调整和制定适应微型金融发展需要的法律和监管制度,新的支付模式也开始出现。很明显,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的发展至此,亟需建立一个由宏观监管、中观基础设施完善和微观业务创新的完整金融体系。

在此背景下,微型金融相关各方开始考虑建立一个金融体系,其目标是消除金融排斥(financialexclusion),于是,一个与金融排斥相对的概念产生了,那就是“普惠金融”(financialinclusion),相应的金融体系叫“普惠金融体系”(financialinclusionsystem)。

因工作关系,我较早接触到这一概念,并将其翻译为普惠金融体系。采用“普惠”的译法出于以下考虑:第一,普惠金融体系由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发展而来,其扶贫宗旨一脉相承,并且政治倾向强烈,其他中性词汇难以表达这层意思。第二,符合翻译中的信达雅原则。

我们在这里讨论普惠金融的概念,并非止于咬文嚼字,而是要避免语义泛化导致的目标偏移,就如国内从“小额信贷”到“小额贷款”概念的泛化造成了小贷机构目标和行为的偏移。

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要消除贫困,必须发展普惠金融,实现为普罗大众提供全覆盖的有效金融服务。一方面,我国贫困人口多,分布范围广,贫困人群面临饮水、交通、医疗和教育等生活基本需求方面的困难,贫困程度依然很深。另一方面,近年来,普惠金融虽然有所发展,但仍然存在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升的现状。要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全面有效的普惠金融体系。

王:中国的小额信贷近些年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能否和读者分享您对此的看法和思考?

白:按照国际上认同的小额信贷概念,中国的小额信贷近几年虽然发展很快,但依然处于起步阶段。

中国的小额信贷并未实现与国际接轨,这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信贷理念上。国内大部分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做的是中小企业贷款,而非小额信贷。很多贷款仍然依靠传统的抵押手段,并非信用贷款,这和小额信贷的基本理念并不一致。二是贷款额度上,国际上的单笔小额信贷仅为当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3-4倍,而在我国,很多小贷公司的平均单笔贷款额度超过100万元。显而易见,这些小贷公司从事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业务。国内专业从事小额信贷的只有部分金融机构和一些非政府组织,规模很小,远不能解决1亿多贫困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问题。

我国的普惠金融发展与发展较好的国家相比还有一段距离,一个主要原因是缺少一套明确、可以有效实施、能推动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以及相配套的监管制度。普惠金融的发展呼唤明确的政策和监管,以确保小额信贷机构顺利发展壮大。

王:您曾经在公开场合推介过印尼人民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卫星银行”模式,这一模式有何特点,在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学习?

白:印尼人民银行是一家百年老店,起初为私营,印尼独立后收归国有,专门从事农村金融业务。1984年根据世界银行建议,改革成立独立的微型信贷部(UNIT),大获成功。1997年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表现优异,成为印尼的银行的盈利业务。2003年上市成为国有控股银行。

印尼人民银行的微型信贷部遍布全国,营业网点超过10000个,服务于5700多个个体客户和700多万家中小微企业。采用分层信贷模式,放贷在1万美元以下被界定为微贷,1万—50万美元为小贷。微贷(1万美元以下)和小贷(1万-5万美元)是印尼人民银行的基础业务,业务量占比99.9%。可以说,已经从小额信贷发展到普惠金融。

印尼人民银行在移动服务方面不断创新,通过设立移动汽车网点、巴士移动网点、移动快艇网点,将金融服务延伸至基层百姓。同时,为克服微型信贷部存在的服务半径局限,发展了5万多个商贩作为代理,委托其在核定限额内代理缴费、转账、支付贷款、代收还款等项业务,并收集数据。

在支付手段创新方面,既有代理商,也有移动刷卡机和手机移动支付系统,较好地解决了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还发射了卫星,成为全球首家“卫星银行”。

值得我们借鉴的是,印尼人民银行的普惠金融发展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在宏观层面,做好普惠金融政策与规划,出台支持普惠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构建有利于普惠金融服务的监管制度。在中观层面,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普惠式金融征信系统,建设便捷的支付清算系统,建设动产登记系统。在微观层面,推进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增设民营银行。

王:您刚才说到普惠金融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请为我们描述一下理想的普惠金融体系。

白:从小额信贷到普惠金融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内涵是逐渐得到丰富和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是一个全面的金融生态系统,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

在宏观层面,应该根据金融实践的发展需要,加快金融改革,尽快出台适应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一是建立包括民营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层次金融体系;二是借鉴国际经验,对金融监管制度进行相应调整,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体系;三是设立小额信贷专项基金,为农村小额信贷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和批发资金。

在中观层面,主要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一是建立和完善普惠式征信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将农户的非金融交易行为信息,小额贷款公司、人人贷(P2P)的客户数据,阳光化民间金融机构的客户信息等全部纳入征信系统,为审贷放贷提供参考。二是充分利用移动通讯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建立便捷的开户和支付清算系统,解决金融服务延伸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三是完善和推广动产抵押登记系统,将其延伸到农村地区。

在微观层面,主要涉及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国务院颁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要在我国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机构体系,既包括开放金融机构准入,让私营部门参与从事微型金融服务的社区金融机构;也包括针对农村金融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充分利用传统村落熟人社会的信用体系,在社区内发展内生性的农民资金互助模式;同时重视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巨大发展潜力;还要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为社区信贷机构提供批发资金、内部设立农村小额信贷业务部都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我想强调的一点是,普惠金融体系不应将民间金融排除在外。从我们的了解来看,在正规金融服务达不到的地方,民间金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民间金融的利率可能高出正规金融的利率,其发展也存在野蛮甚至不合规的地方,但是只要其利率是可负担的,我们就不应该一概而论,将其视为高利贷而一棒子打死。合理和可行的思路是,积极引导,规范监管,促使民间金融阳光化、合规化,从而发展成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力量。

王:我们了解到您正在一些地方试点资金互助社,出于什么样的初衷?推行的情况如何?

白:我们于1990年代引入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小组联保模式开展小额信贷试点,当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并在国内推广。但随着农村状况的变化,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后,小组模式难以有效开展,不得不采用个人信贷和乡村精英代理的方式开展业务。但其中的道德风险很大,监管成本很高。于是我们开始寻找新的有效的信贷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合作金融模式。合作金融利用传统村落熟人社会的信用,采取村级资金互助与产业合作相结合的形式,为社员提供所需的信贷服务。经营管理上实行社员自愿入股、信息透明、民主治理、服务社员的原则,满足村内的金融需求。

国内有些部门和地区已经开展了资金互助试点,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为此,在我倡导和主持下,我们在制度建设和管理能力两个层面同时开始试点工作。一是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项目,与地方政府合作,在四川南充仪陇县等地开展农村金融创新试点,成立民富农村可持续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民富中心”)。民富中心是一个非营利的、开放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其功能是包括:一是孵化服务,培育推广合规的合作社及资金互助模式;二是管理服务,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受互助社委托提供会计结算服务;三是监督服务,接受政府委托监督资金互助业务;四是集合服务,建立互助社之间的合作网络,形成规模效益;五是融资服务,帮助互助社与外部资源和市场实现对接。

从仪陇县运营两年的情况看,发展势头良好,结果较为满意。2015年,在42个参与合作社的自然村中,8428户社员入股资金3419万元,发放贷款12028万元,贷款利率由社员协商决定,年化利率在8%-15%,拖欠率仅为3%;社员入社资金红利率为5.6%。

试点工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人力资源和在线信息管理系统欠缺,法律地位不明确等。我们注意随时总结问题、解决问题,在试点中逐渐完善、推广。2016年8月,我们在福建古田正式设立了民富中心。

在资金互助社管理能力建设层面,我们与亚洲储蓄互助社联盟协会(简称亚盟会)合作,作为其在大陆的唯一合作伙伴,推广国际储蓄互助社成功的管理经验。储蓄互助社起源于德国。19世纪40年代,德国南部乡村的农民和低收入工人生活异常艰苦,常受高利贷压榨。镇长雷发生决心帮助贫困农民,1849年他依据自主互助原则,建立了第一家储蓄互助社。这种由社员自己拥有和管理的资金互助模式大获成功。1909年,美国富商费林推动成立美国第一家储蓄互助社,其后在全球很多国家掀起了储蓄互助社运动。1938年,储蓄互助社运动抵达亚洲的菲律宾,二战后逐渐推广到其他国家。储蓄互助社模式在消除贫困上取得良好效应,令世界瞩目。

我们从亚盟会引进了其全套的管理手册和培训教材,编制成适合国内发展的手册和教材。我们与江苏、云南、陕西等地政府及妇联组织合作开展培训和试点,推广储蓄互助社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经验。

我们希望通过上述两个层面的工作能帮助国内资金互助持续健康发展,建立真正的合作金融体系。

王:近期,由中国推动并参与制定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正式发布,您怎样理解?作为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征信系统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如何作为?

白:应该说,原则的制定和发布顺应了当今新技术发展的形势,必将对普惠金融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数字普惠金融的实质是,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弥补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无法实现有效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缺陷。从技术说,未来的金融创新有两种新因素。一类被称为“大云平移”(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移动终端);另一类是在网络技术的应用基础上,收集利用小微、个人信用信息作为农村信贷评估,实现机构和机构之间共享数据,从而实现金融惠及百姓。

征信系统在普惠金融中的重要作用毋庸赘述,重要的是抓住新技术革命的时机,更好地服务于普惠金融。我了解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一直在积极推动小微放贷机构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接入征信系统,并委托下属机构推动实现网络借贷机构(P2P)之间的信息共享,并为其接入征信系统做好了准备。我相信,一旦网络借贷机构的监管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便可以顺利接入。未来,征信中心在数字普惠征信发展上大有可为,做更好的征信,更好地为普惠金融发展助力。

王:您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从事小额信贷事业,并为之奋斗至今,在您眼中,这一事业有着怎样的魅力?请和读者分享您投身这一事业十多年的切身感受。

白:在我这二十多年的经历中,遇到很多做小额信贷的同行和朋友,我们这群人有一个共性:都对小额信贷着了迷,一旦进入这个领域,就再也无法罢手。这些人之所以孜孜以求地做小额信贷,我想是因为它有着以下难以抵御的魅力:

第一,是社会责任。我们因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而有成就感和自豪感。大家知道,对小额信贷需求最迫切的是老少边穷地区,那里百姓的生活状况与发达地区差距极大,但是他们善良、勤劳,和我们一样有着中国梦,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他们最需要的就是在资金上帮一把,或者是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或者是帮助他们开创一种新的经营项目,从此走上小康之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在小额信贷帮助下脱贫致富的鼓舞人心的故事,都让我们感觉到做小额信贷的崇高的社会责任,既然已经开始,这件事就必须做下去!

第二,这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的事业,充满创新的机会。在中国,发展普惠金融所需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的环境尚不完备,这就决定了做小额信贷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充满挑战。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情况千差万别,文化、传统丰富多样,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小额信贷无固定的模式可套,需要根据各个县、各个村的具体情况,不断地对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进行调整、改进和创新。在我们眼里,这些正是小额信贷事业的迷人之处。同行见面,总有许多新经验、新思路可以分享,大家乐此不疲。

第三,小额信贷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商业机会,可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既然是金融,就必须要求商业上的可持续性,否则普惠金融也只是美好愿望。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拥有最大的小额信贷需求市场,这决定了在中国发展小额信贷事业大有可为。事业发展了,个人也会有更大的前途。我们希望在这片广阔的天地下,倾力推动小额信贷事业向前发展,使其成为真正惠及普罗大众的普惠金融。

王:感谢!希望有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加入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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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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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1990年代引入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小组联保模式开展小额信贷试点,当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并在国内推广。但随着农村状况的变化,小组模式难以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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