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出六条指南

本文原标题:李东荣:共同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以及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经济金融安全形势日趋复杂,人们对金融形态的认识和表述也在不断地丰富,新金融就是其中一种。在各种新兴金融业态中,互联网金融备受各界关注。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促进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为促进金融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对我们的金融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互联网金融的某些业态已经偏离了正确的创新方向,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行业的声誉和消费者信心受到冲击。因此,规范互联网金融已成为当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后一段时期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主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发展和风险防范,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任务。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为互联网监管部门和业界提供了行动指南。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当前,全球经济总体仍处于深度调整和再平衡阶段,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存在,主要经济体不均衡复苏和政策分化特征明显。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等问题相互交织,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在综合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的战略任务。互联网金融行业应紧紧抓住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产生的有效金融需求,促进网络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业务与场景的广泛结合、技术与流程的有机整合,有效增加金融服务供给规模、效率和质量,提高互联网金融供给对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避免过度拉长资金链条和脱离实体经济空转。

以发展普惠金融为重点。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根据世界银行在普惠金融指标上的最新数据,中国的大部分指标均排在发展中国家前列,其中账户普及率和储蓄普及率等指标甚至显著优于G20国家平均值。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与全球许多国家一样,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依然面临服务不均衡、成本高、效率低、商业可持续性不足等一系列全球共性难题。互联网金融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服务辐射半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为解决上述共性难题提供了一条可行路径。从近几年的普惠金融实践也能够看到,一些从业机构在依靠技术创新实现商业可持续性和金融服务普惠性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形成了一些典型经验和标杆做法。2016年9月召开的G20杭州峰会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鼓励各国建立可行的法律监管框架、数字基础设施和消费者保护体系,依托先进数字技术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可以预见,在全球范围内,将会加速形成一个数字普惠金融的新模式。互联网金融应抓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机遇,赢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以合规审慎经营为前提。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存在高风险性、强关联性和内在脆弱性等特点。因此,自古至今对这个行业的外部规制与监管一直是比较严格的。互联网金融在业务模式、服务理念、技术产品等方面的创新,为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普惠化发展带来了新鲜元素,但这并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发展可以没有边界、创新可以没有规则、业务可以没有规矩。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做了一些初步的归纳分析,对当前的这些从业机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既想干又会干”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动机和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实现较好的风控和市场效应。第二类是“想干却不会干或又不善于干”的企业,发展动机是良好的,但受自身各方面的条件制约,风控能力或资金实力有限。事实上,很多人或者一些企业都有这样的愿望和热情,希望搭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快车,实现企业的高速发展。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金融业是专业性很强的特殊产业,需要具备相关经验、人才和基础设施条件,不能光凭热情,还要尊重科学、尊重金融活动的本质规律。第三类是纯粹的骗子公司,借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这类机构是行业的“害群之马”,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必须坚决清理出去。当前由国务院统一组织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特别突出了问题导向、分类整治、综合施策等原则,其目的不是否定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更不是要把互联网金融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加快清理“害群之马”,有效规范经营行为,还互联网金融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这对于互联网金融今后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从业机构应按照监管规则、整治要求和行业标准,加快建立客户身份识别、信息披露、资金存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制度,切实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在全世界速度是非常快的,规模也是比较大的,如果要保持好的发展势头、可持续地发展,以上所说这些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功课都是要做的。

以提升风控能力为关键。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还有许多需要探索的领域和内容,但究其本质,它还是金融,其活动没有脱出资金融通、信用创造、风险管理的范畴,没有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客观规律,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和负外部性的特征。而且,现代网络空间的多维开放性和多向互动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扩散速度、外溢效应等影响都远超出在传统金融的环境下。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发展得好不好,关键取决于风控做得好不好。从业机构不论开展什么样的业务、面对什么样的客户,都应把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结合起来,把握好两者关系的适度平衡。我们应充分认识到信息化背景下金融业务风险与技术风险可能产生的叠加效应和扩散效应。应遵循金融基本规律,摒弃“唯规模论”“唯技术论”和“唯客户体验论”等观念,形成正确的创新导向。应参照金融和信息科技企业的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等软硬件条件。在这个方面,企业内控还应该与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五位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风险治理体系,使互联网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始终处于可管、可控、可承受范围内。

以先进网信技术为驱动。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网络信息技术是全球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最活跃、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大的技术创新领域,是全球技术创新的竞争高地。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深入发展,“无网络不金融”“无移动不金融”已成为现代金融业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谁能够更早、更好、更安全地掌握和运用先进网信技术,真正有效解决当前金融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和短板,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更多地获得技术创新红利。比如,大数据技术能够实现多来源海量数据的实时处理和快速挖掘,完善客户画像、信用评估、风险定价等业务功能,开展多元化、定制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创新。云计算技术能够为互联网金融提供高效弹性的处理后台,保证计算处理的高效率和低成本。移动互联网技术以智能手机等高普及的移动终端为载体,只需较少的成本投入即可构建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的金融基础设施,从而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此外,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量子通信、分布式账本等新兴技术对于提升服务效率、提高风控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值得深入探讨和积极尝试。目前在欧洲、美国、新加坡,包括我们国内的香港地区等,都加大这方面的跟踪和研究,也形成了一些很好的经验。

以开放共赢合作为基础。在公平、开放、联动、共享的数字化、信息化时代,封闭式、割据式的经营发展思路已经很难适应时代要求。各类从业机构应建立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供需主体有效互动的生态理念,注重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建设兼具包容性和竞争性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和产业链。一方面,经过长期实践积累,传统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风控体系和定价模式,掌握大量交易信贷数据,拥有较好的金融专业队伍,能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专业化支持,弥补风控、定价等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占据网络入口优势,掌握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海量行为数据,要注重开放客户资源、技术能力、金融云服务等,为合作伙伴创新金融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因此,通过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优势互补,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有望实现“1+1>2”的效果。

作者:李东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6-11-18
李东荣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出六条指南
发展互联网金融六条指南: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发展普惠金融为重点,以提升风控能力为关键……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