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条事件再起:本质不在裸而在贷

 


文/maomaobear


随着号称10G的裸条数据泄露传播,裸条和借贷宝又成为舆论的风口浪尖。借贷宝为此专门发了一个声明,说借贷宝也在打击,这些借款者和提供裸照的女生都是通过借贷宝之外传播的图片,还悬赏百万追查所谓造谣者。


其实,早在借贷宝出现之前,裸条就已经出现在互联网渠道的一些民间借贷之中,但是借贷宝的出现让网络借贷行为更加方便,裸条也就多了起来。


泄露出来的裸条资料已经传播的很广,一些借条的借款仅仅2000元,令人不胜唏嘘,为何一些女生会为了几千元就把个人隐私全卖出去,裸条问题的根源又在哪里呢?


一、裸条已经是最后一环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为了并不多的钱就去拍裸照,把个人所有隐私信息发出去是难以理解的。但是对于已经债务缠身,面临严重威胁的人来说,这个渠道还真是最后选择。


在裸条信息透露出来的支付宝信息中,我们看到有的女生,2500元的支付宝信用额度只剩70元,就是说在裸条之前,她已经借无可借了。


通常的链条是这样的,一个女生心仪iPhone、心仪包包、心仪某些消费,但是生活费有限,家庭也不富裕。而大学生没有收入,她们也不愿意去打工几个月换心仪的东西(如今即使发传单,一天也有几十元到100元的收入,晚上去做钟点工,一个小时也有10元,课余打工几个月换几千元是可以做到的。)


在校园贷铺天盖地的情况下,她选择了借款实现梦想。初期的借款的利率没有那么高,额度也没有那么大。


但是,在没有收入有懒于打工的情况下,再小的额度也是负担。还款无力,很容易变成拆东墙补西墙,借另外一家的钱换第一家。而随着信用的下降,利率会越来越高,很快就变成高利贷。


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欠款数字也会越来越大,学生缺乏财务知识,对利率,复利缺乏概念。像趣分期这种利率很高的平台就可以在学生之间流行。其他校园贷款更是如此。


几千元的消费品,很快就成了几万元的债务,这个时候,就不是打工能还上的了,而且打工赚钱的速度跟不上利息增加的速度。


用户的个人信用也会极具变差,同学间借不到钱,低风险,低利率的借款平台借不到钱,高利贷各种威胁。


这种情况下,就到了裸条,超高利率高利贷的最后一步。从借条内容看,一个月10%是最温柔的,两个月100%的都有。这种超高利率她们不可能还得起。


所以,最初可能仅仅是很小的欲望,而在各种校园贷的加成之下,最后就成了裸条。


二、裸条背后更黑的产业链


这次公布的裸条数量虽然信息很丰富,个人的裸体照片、视频、身份证、学生证,甚至父母工作,家庭地址都有,但是绝对数量并不是很大,100多人仅仅是沧海一粟。


那么100多人以外的裸条怎么办?聊天记录给了我们方向。


巨大的高利率债务之下,敢于公布裸体照片的女生被导向色情行业。裸体照片都给别人了,也就放得开了。色情服务赚钱还款吧。


当然,也不是所有女生都可以做色情服务,自身条件比较差的色情服务也未必做得了,也有人坚决不做,那么她们的照片和信息就被公布出来。


一方面警告还没公布的人,不还钱就公开。另外一方面也给潜在色情服务的用户以信息。


在100多个被公布照片和信息的女生身后,是十倍百倍没有公布照片,用色情服务偿还欠款的,这是更黑的产业链。


三、裸条的根源不是裸,是贷


裸条也好,裸条背后的色情服务也好。归根结底都是高利贷造成的,而且是针对学生的高利贷。


现在的大学生、职高生、中学生一方面没有收入,另外一方面在各个媒体消费主义的引导下,对各种消费品有很强烈的欲望,也有各种攀比心理。很多学生家庭并不富裕,不能满足她们的需求,她们就转而通过信用来满足需求。


有一段时间,我国的金融行业停办了针对大学生的信用卡(现在已经松动),造成学生没有信用途径,这个时候校园贷款乘虚而入。而且校园贷款利率普遍都比较高。


虽然国家法定有利率上限,但是校园贷和各种民间高利贷一样,通过服务费,虚拟借贷关系来收取高额利率。


互联网P2P,特别是借贷宝这种人人可以放贷,人人可以催收,人人可以借款的平台让借贷手续变得极其简便。学生可以轻易申请到贷款。


同时,学生缺乏基础的财务知识,没有长远眼光,不知道自己短期的小消费背上高利率和复利,很快就会超过偿还能力。


要解决裸条问题,解决背后的黑色色情产业问题,需要先解决高利贷的问题。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而民间借贷有各种办法绕过这个规定。


相比之下,数百年前的朱元璋的《大明律》明确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清朝的《大清律例》也沿用了明朝的法条。


就是说高利贷无论多久,最多利息不能超过100%,否则要挨打,坐牢。


而我们现行的法律仅仅从民事角度规定了超过一定利率范围欠款无效。对于发放高利贷的机构和个人没有追责条款。


正是立法的不完善,导致校园贷中的学生买了几千元的手机,最后要还几万元贷款,不惜以裸条方式借款。


如果套用《大明律》,这些学生最多还1万多点,通过一段时期的工作是可以还清的。裸条不会有,背后的色情服务也不会有。


所以,裸条问题的本质不在裸,在贷,而根本还在于立法与执法。如果立法明确了超过一定利率的高利贷非法,可以追究放贷者的刑事责任,那么裸条就不会发生。

    来源:新浪专栏“创事记”(sinachuangsh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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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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