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山寨珠宝贷的平台雷了 羊毛党都被“套路”了

珠宝e贷出事儿了?是的,就是那家山寨“珠宝贷”的大羊毛平台——珠宝e贷,最近提现困难了。一大波羊毛党要哭晕在厕所了。前有“炒股炒股成股东,投资投成酒友”,后有用红木、大蒜兑付,今有珠宝(石头)兑付。珠宝e贷,自称是定位于全球化的珠宝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位于北京朝阳区,运营主体为北京中艺神州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上线的。本着去伪求真的心态,天蝎宝宝去翻了一下资料,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其中的套路、计谋,堪称现实版“三十六计”,且看天蝎宝宝为你细细说来。

第一计:金蝉脱壳

根据工商信息,珠宝e贷2015年之前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徐懿,请看下图2014年和2015年的企业年报:

在2016年9月26日,实际控制人徐懿,就从大股东里面消失啦!这可吓坏天蝎宝宝了。话说这种大老板,怎么舍得把一个经营得好好的平台,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转手卖了呢?八卦的神经刺激着天蝎宝宝,心中暗猜:不会又是一个共时理财吧?!而且,天蝎宝宝注意到,珠宝e贷官网宣传其在2016年年底时才刚刚开完A轮融资发布会,那么,徐懿的股权会不会出售给了这个风投企业呢?本着求真的态度天蝎宝宝又开始了一轮查询。

第二计:树上开花

根据公开信息,珠宝e贷对外宣布获得前海中润(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融资租赁”)2000万A轮融资。有代办注册前海公司的中介曾向天蝎宝宝透露,注册前海公司无需实缴资本,只需要1300元,可将办公地点统一挂靠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即中润融资租赁工商注册地址。


对于融资质疑,珠宝e贷官网出示了股权转让书和投资及投资方股东工商信息,并发布公告称上述言论存在误导、失实等情况。不过,天蝎宝宝发现其投资方“前海中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香港利满商务有限公司,重点是:这家所谓的母公司,在香港的企业信息中并未查到。

百度中也没有前海中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有些人可能会百度到一个中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这个公司实力很强,但是跟此次融资的投资方,并不是一个公司,两者毫无关联。

有意思的是,前海中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和珠宝公司多达几十家,都是2016年新注册的公司!

看出套路了吗?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有不少假风投、假国资,他们要么是自己“造”的;要么,就是花钱买的。而珠宝e贷的套路,大概就是自己给自己“造”了一个风投,以此为宣传噱头,进行新一轮的忽悠投资人。

第三计:暗度陈仓

如果说以上手段,算得上是网贷平台老板们对于自己的一种保护,或对投资人的一种忽悠,天蝎宝宝相信,这绝对不是第一个案例,只是,需要我们投资的时候多多留心就可以发现。然而,贪婪衍生魔鬼,利益熏腥醉眼,在高息的驱使之下,徐懿是否在私底下完成了新一轮吸金?

据媒体报道,珠宝e贷平台上的“1601”系列产品被指涉嫌自融,所涉及资金共计1000万元,其借款企业泰和荣珠宝(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李建启,实为珠宝e贷股东。另外,珠宝e贷“1603”系列产品借款企业——深圳市别摸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徐懿,正是珠宝e贷的前股东——即珠宝e贷或为关联企业融资。有一种猜测就是:从表面来看,目前徐懿已经不属于珠宝e贷的实际控制人,但他依然是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工商信息上展示的股东变更,或是用于剥离自融形成关联融资,从本质上规避风险。至于钱去往哪了,不得而知。

第四计:缓兵之计

国湘的酒,四达的红木,现在还有珠宝e贷的珠宝,他们都是行业的奇葩。珠宝e贷在官网发布《关于平台资金逾期兑付和解决办法公告》称,因北京中艺神州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不善,造成平台项目逾期,资金无法按时兑付。上述公告显示,珠宝e贷平台提出两种后续资金兑付解决方案:一种是实物抵押,即根据账户投资额2倍比例兑换珠宝抵押物;另一种是逾期兑付,即未进行实物兑换的客户,需完善银行卡资料,平台将于2017年6月1日起进行手动资金转账兑付。


(珠宝e贷用于兑付的手镯,只要495000元!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网友从某宝上找了个成色相似的,1000块包邮到家)

炒股炒股成股东,投资投成酒友。而P2P投资人走过最长最远的路,就是坑爹P2P平台的套路了吧。投资人如果不采取一点“厉害”的手法进行维权的话,恐怕大家的钱和有价值的资产,到后面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烟消云散了吧……毕竟,前车之鉴已经很多了。

第五计:明哲保身

据最新消息显示,珠宝e贷的母公司金益新财富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清盘公告,而签名的正是金益新董事长徐懿,也就是珠宝e贷之前的实际控制人(公告见下图)。


我们知道,有些平台的风险剥离,是有套路滴。例如,母公司A,成立儿子公司B,注册资本1000万,儿子公司B注册资本10万,儿子公司B成立孙子公司C,注册资本1000万。而这种结构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2个方面:

风险一,一旦C公司在经营中出现风险,现有资产不足承担公司债务时,是唯一股东B公司需要在剩余未到位的应缴出资额内,对C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在此情形下,B公司很可能没有其他财产来承担责任,就会申请破产,导致C公司的债权人无法得到清偿。若有人要求母公司A公司出来承担清偿责任,这两家公司就会以B公司是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来规避。当然,这种情况下,公司法第20条设立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授权公司债权人以A、B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主张相关A、B、C公司构成“公司人格混同”,从而要求母公司A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然而,要证明相关公司人格混同,难度非常大。

风险二,这种公司结构完全可以等C公司具有一定规模之后,母公司对C公司的优质资产进行抽逃(B公司注册资本虽然只有10万元,但可以通过借款筹集资金缴付出资,只要其1000万元出资财产不从C公司抽逃,就不违法),如果抽逃导致C公司经营不善,最后因为B公司资产不足,不能偿还,最后只能破产清算。然后在基于公司人格混同难以证明,债权人的基本难以获得全部清偿。

因此,同类进行对比之后,我们可以发现珠宝e贷可能是采用风险一里面的模式,进行明哲保身。

分析完这一套套路,真是吓死宝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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