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设定网贷合规整改大限 仅剩74天整改时间

北京商报讯 在出台《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后,广东省金融办日前再度发布另一重量级监管文件《备案实施细则意见稿》指出,“已存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需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递交申请材料。”也就是说,从2月15日算起,平台仅剩74天的备战整改时间。

对于新设立的网贷平台和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贷平台递交的申请材料有所区别。针对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备案实施细则意见稿》提出,网贷平台应当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合规经营承诺书等十三项。

对于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时,除需要向注册地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提交本指引第八条所列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以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银行资金存管合同或框架协议;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整改的整改报告等九大项。

新联在线COO陈智诚表示,《备案实施细则意见稿》对于存量平台申请备案登记时所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非常细化完整的要求和范围框定。除了让平台可以清晰明白地按章办事的同时,也大幅提高了对存量机构监管的有效性,因为该条细则中要求的内容除了包括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改报告以外,还包括平台运营数据、信息安全测评报告、征信系统报告、审计报告,基本涵盖了824监管办法对于平台合规性的要求,也就是说“完成备案=合规”这一概念对于广东省内平台是基本可以确认的。

值得一提的是,《备案实施细则意见稿》特别提出已存续的网贷机构需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递交申请材料。

人人聚财创始人、CEO许建文表示,这意味着互金专项整治是存续平台备案的前置条件。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月底,广东省网贷成交量为526.62亿元,贷款余额为1609.24亿元,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共有46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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