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托四年之变

文丨证券时报 王莹

3月9日讯,被赋予了巨大想象空间的消费金融市场,信托公司也正在以自己的方式加速入场。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0余家信托公司发行了消费信托产品,尽管整体规模并不大,但无论产业类型、产品运作还是业务模式均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多头得利

消费信托诞生至今已四年有余,尽管监管层尚未给予其一个准确定义,但业内普遍认为,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消费信托本质上仍是一种金融产品。

虽然对消费者而言,通过消费信托形式实现的消费需求与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消费需求在结果上并无差异,但信托原理的运用和信托制度的引入使得消费信托具备了产业与金融的双重属性,可以在单一的消费功能外实现金融功能,从而获得了更高的附加值。

那么,在消费信托的交易闭环中,消费者、厂商和信托公司又分别从中获得了什么呢?

首先,消费者通过这样类似团购的方式,以更低的价格获得了产品,此外,部分消费信托交易结构可利用消费者的沉淀资金创造理财收益,即消费者同时享受了消费权和信托受益权的双重权益。某大型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他们提供产品的价格,在市场上是最低的,非常有竞争优势。

其次,对于厂商而言,消费信托除了为厂商提供资金流服务之外,还提供了不少增值服务,如信托公司的品牌和信托机制为产品及厂商提供了双重增信,有助于厂商将消费品转变为金融产品在其他金融渠道销售。此外,借助消费信托产品的发行规模和营销渠道,生产商能够直接对接消费者,掌握他们的需求、群体规模,从而实现以销定产,这意味着厂商可以有效地降低库存,并实现节约成本的目的。

再次,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消费信托的第一个价值就是架起了消费与投资的连接。在消费端,通过低门槛的产品吸引了各个层次的客户,通过消费属性增强了客户粘性,无疑将能提高消费金融客户与传统客户间的转化率。从投资端来看,信托公司通过消费行为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厂商应收账款的情况,以这样的渠道深入地介入企业,挖掘更多的投融资需求。

据记者了解,早期进入消费金融市场的几家信托公司目前消费信托规模已达到几百亿元,但还尚不能将其作为盈利主力军。

北方某大型信托公司相关人士认为,“消费信托不像投行业务,收益高、频率低,它是一个细水长流的类型,短期收益有限,贵在长期坚持。”

进阶之路

当前,消费信托产品已涵盖了大众生活的各个方面,消费品类囊括生鲜、旅游、养老、娱乐、教育、珠宝、服饰等众多产业。

今年初,陕国投发行了白酒消费信托,华融信托紧跟其后,推出了公司首只互联网消费信托产品。

据记者了解,这款产品只是单一的购买商品,并不享受信托收益权。对此,华融信托互联网信托部总经理助理郭磊磊表示,“可能不少人会有疑问,华融信托是否要做电商了,实际并非如此。尽管本次试水的产品外在形式类似电商模式,但其实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事务管理信托。华融信托参与的意义,在于通过公司的事务管理能力,提供长期的资金安全保障,解决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而无法建立长期稳固交易关系的现象。”

另据记者了解,若本次产品运行顺利,华融信托将会尽快落地集消费权和信托受益权于一身的产品。

事实上,消费信托的业务模式也在不断进阶,除了让客户享受“消费+理财”的双重服务外,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开始探索消费贷款、租赁、分期付款等多种服务模式。在投资端,从供应链条继续发掘投贷联动机会外,将符合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也是在探索的融资方式之一,与厂商共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进行产业股权投资等都是未来的布局方向。

此外,在发展消费信托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系统和技术,也在这几年进行了不断的更迭优化。有业内人士称,消费信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其复杂性导致它超过一个部门的业务能力范围。

起初,为了发展消费信托创新业务,中信信托与网易、顺丰合作,成立了专注于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的中顺易公司,中顺易采用外包结构,开发系统可以供中信信托使用。但从2014年开始,中信信托自主建设系统,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系统搭建,从侧面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在互联网技术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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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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