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出台网贷整改验收办法 重点解决五大问题

4月21日,在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会长工作会议上,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披露了北京地区网贷行业整改最新动态。他表示,北京市将于5月公布网贷平台整改验收办法,并启动验收工作,现存平台需要重点解决五大问题:资金存管、风险准备金、线下门店、集合标、引入机构资金。

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共计8大项148条,其中,包括禁止设立风险保证金、准备金、备付金等提供担保,或者以此进行宣传;禁止网页和平台上有理财字样、预期收益率等理财产品特征的信息;禁止资产端对接金融交易所产品、对接融资租赁公司产品、对接典当行、对接保理公司、对接小额贷款公司、对接担保公司等其他形式。另外,北京监管部门还要求平台每15日邮件汇报最新整改进度,且需在7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整改。

网贷平台备案的启动时间,有可能延后一段时间,但验收时间不会延后。金融局将及时公示进展,按照“发放整改通知书、平台整改、验收、验收结果公示、平台申请备案公示、备案、备案结果公示”的流程进行。其中共有三次公示,最大限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针对网贷发展过程中的存量问题,沈鸿表示,已经存续的平台,要重点解决以下五大问题:资金存管、风险准备金、线下门店、集合标、引入机构资金。

资金存管方面:在京的网贷机构,只能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风险准备金方面:网贷平台可以设置“风险缓释金”,他的来源是平台的盈利而不是从交易额中划出来。严令禁止称呼为“风险准备金”或“风险备付金”。"

线下门店方面:存量门店必须逐渐减少,未来严禁设立线下门店。

集合标方面:网贷平台上“多对多”的集合标必须禁止,整改之后,决不允许出现新的集合标。

对于网贷平台引入持牌机构资金:不要在P2P平台上做,因为不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持牌机构做持牌机构的业务,不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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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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