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无论是于网贷行业而言,还是对借款人来说都是一颗深水炸弹。行业喜忧参半,唯有投资人权益得到了切切实实的进一步保障。
小额分散成网贷行业硬性门槛 大单业务将退出竞争
《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借款上限:个人在同一个平台借款不能超过20万,在不同平台借款一共不能超过100万;企业在同一个平台借款不能超过100万,在不同平台借款一共不能超过500万。这一项限额规定的出台,或将促使行业格局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以往优选百万到千万量级大单业务的平台,将面临转型或清退。
小额分散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监管层提及,《暂行办法》只不过再次强调了这一原则,重申网贷机构的本质是传统金融的补充,定位是重点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借贷撮合的信息中介,因此,这一限额新规有利于让网贷机构的功能早日回归到信息中介这一定位上,降低因大单业务集聚的高度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推动网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网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普惠金融的本质,只有站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立场,解决困扰社会多年的小微金融难题,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生机,而非与传统金融机构争抢大单业务,虽然体量上去了,但是否涉及放贷业务、是否有自融嫌疑、风控是否完善、坏账是否已超出兜底能力......这些都是值得深究的问题。而且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网贷行业应该充分发挥自身领域的信息技术优势,向小额分散的车贷业务、信贷业务、消费金融靠拢,减少传统金融层层叠加的交易成本和繁琐的交易环节,快速对接投融方需求,才会成就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除了小额分散这一硬性门槛,《暂行办法》还列出了共13条禁令,暗示行业洗牌加剧。投资人心理也从行业之初的盲目追求高息高回报转变成理性追求安全为主,更有投资人集体建言平台尽快自查并给出合规调整的时间表。包括果树财富、易贷网在内的很多平台主动进行合规自查,结合平台自身情况为投资人详细解读政策。而被新规冲击较大的平台,大多还在观望状态,面对限额的规定,也大多持保留意见。
合规低息融资渠道减少 车贷将成下一个爆发风口
有平台负责人抛出“限额规定违背普惠金融实质”等言论,笔者却认为,限额规定恰恰是落实普惠金融的决心体现。普惠金融的对象,主要还是个人和小微企业主的小额借贷需求,而很多动辄百万、千万、上亿的房贷、企业贷、政府融资等项目其实已经背离了“小微金融”这一特征,本该由银行审批放款的大单业务因为容易坏账被银行筛掉,这些坏账风险转而由从事房贷、企业贷、政府融资等项目的网贷平台来覆盖,因此大单业务看起来是很大块肥肉,实际上乱象丛生、暗流涌动。
而且在法律层面,《暂行办法》对借款限额的规定也早有既有法律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即规定个人向公众借贷,金额达到20万元,机构向公众借贷达到100万元以上,即可能触及刑法中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从事私募基金、股权众筹的网贷机构都是违规的,而且存在很大的非法吸储嫌疑。
那么,对于今后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主,融资渠道是会增加还是减少呢?
从性价比上看,网贷机构无疑是目前最具性价比的融资渠道。作为第三方信息中介,网贷机构的存活不仅是靠收取利息和服务管理费,还会设立提现费、认证费、现场考察费等,在此基础上可能会有由于提前还款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出现逾期后必要的贷后催收产生的滞纳金、拖车费、上门费、人头费等。根据业内统计,借款人从网贷平台上融资的成本大约为3.5分一个月,即综合年化成本40%左右。
网贷的年化利率横向与银行对比依然高,但是纵向和时间对比已经降了很多,一开始网贷网络借贷的年化利率也动辄20%~30%,如今已经降到18%以下,无论是对平台运营成本而言还是借款人承担的利息压力而言都是一大减负。
要知道,在网贷没有出现之前,民间借贷的年化利率普遍高达80%~90%,不合规的高利贷甚至翻几番,利息之高非一般借款人能承受,基本上是用高收益覆盖高风险,光是逾期坏账的处理方式就足够让人闻风丧胆。
在《暂行办法》施行后,车贷、消费贷、信用贷无疑会成为民众融资的主要渠道,而兴盛了几千年的民间借贷选择依然不会减少,例如无抵押、纯信用的贷款,类型主要有企业贷、薪金贷、旅游贷、装修贷、消费贷等,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无抵押纯信用贷款按照余额计息方式,复利年化利率在50%~60%之间。通过中介从银行申请尽量低息的贷款,多数情况下只需额外支付中介手续费,总体来说也是高性价比的渠道之一,但这个渠道水太深、排队申请太难。最后还有更难的短拆+中介模式,但是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能做好这一模式的公司少之又少。所以借款人如有大额的融资需求,最多能从不同网贷平台借到100万,如果想要在网贷行业中找房贷或者抵押豪车,可行性不大,小微企业亦然。但信贷和消费贷的借款额度比车贷更低,因此在网贷行业余下的融资渠道中,车贷极有可能成为最具竞争优势和性价比的选择,相应的,也会成为最具爆发力的理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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