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裁定:FBI查看iPhone锁屏也要搜查令

网易科技讯5月23日消息,据外媒报道,美国西雅图的一名地区法官日前裁定,FBI等执法机构不得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查看手机锁屏,因为这违反了第四修正案赋予美国公民的权利。

执法机构在试图解锁美国公民的手机、从制造商那里获取数据或从运营商那里获得任何信息之前,都必须获得搜查令。现在,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甚至在查看嫌疑人的手机锁屏之前也要申请搜查令。

这名法官的裁决源自约瑟夫·萨姆(Joseph Sam)的案件。萨姆于2019年5月被捕,被控与抢劫和袭击有关的罪名。但他声称,在逮捕过程中,有警官按下了他手机的电源按钮,调出了手机的锁屏,尽管目前还不清楚这名警官是否试图解锁。

一年后,FBI拿到了这部手机,作为对萨姆不利的证据。他们打开手机,拍了一张锁屏照片,屏幕上显示着“Streezy”。萨姆的律师随后提出动议,辩称上诉证据不应被用作呈堂证供,因为它是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获得的。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约翰·考夫努尔(John Coughenour)对此表示同意。在裁决中,他认定警方在逮捕期间查看手机和FBI后来查看手机是两起独立的事件。虽然警方检查萨姆的手机可能是正常行为,但FBI拍摄手机锁屏照片却不符合规定。

原因是警方在合法逮捕期间被给予了更多的权力,比如作为清点嫌疑人个人物品的行动,可能允许打开手机。因为无法看到警方是如何处理手机的,所以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判定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

然而,当FBI接管这部手机时,他们的意图是明确的。当其探员拍下手机锁屏照片时,这属于非法搜查,侵犯了第四修正案赋予萨姆的权利。

政府律师辩称,锁屏上的内容并不属于私人信息。他们认为,锁定屏幕是专门设计成供非手机所有者在试图访问手机时查看的,而且没有合理的隐私期望。

考夫努尔法官并不同意。他写道:“当像FBI等执法机构这样做时,即通过物理方法侵入受宪法保护的区域来获得证据,毫无疑问政府违反了被告对隐私的合理期望。”

不能强迫嫌疑人提供密码来解锁他们的手机,因为这被认为是证词,也受到第五修正案的保护。嫌疑人是否可以被强制使用生物识别功能解锁,如Touch ID或Face ID,则是另一回事。

2019年,一名美国联邦法官裁定,警方不能强迫嫌疑人使用生物识别功能解锁手机,因为这违反了第四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小小)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