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41%以上的共享电单车用户日均出行超2次

10月14日消息,日前,由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院大数据团队与美团电单车联合撰写的全国首份共享电单车行业大数据报告《2020年共享电单车出行观察报告》(以下简称《观察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41%以上的共享电单车用户日均出行超过2次,平均骑行时速10.9公里,与共享单车等城市慢行交通出行方式互为补充。

据悉,《观察报告》依据的出行大数据来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间昆明、长沙、银川三座城市。在三座样本城市,用户平均单次骑行15分钟,行程2.5公里;骑行时速约10.9公里,不到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最高限速的一半;随着时间的推移,高频用户占比增长趋势明显,一个月内累计出行10次以上的高频用户占比达到11%,长沙还出现了单日骑行最高13次的用户。作为日常通勤工具,共享电单车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

24小时“不打烊”、多高峰出行,是共享电单车骑行的另一特征。三座城市的大数据显示,其工作日呈现出典型的早晚大高峰、午间小高峰的多高峰特色,9点和19点前后的早晚高峰出行非常集中,昆明、长沙用户在该时段的合计出行比例均超过20%;在周末,早晚高峰时间较工作日有明显延后,晚间18-19点成为一天出行最高峰,傍晚和夜间的骑行相较平日更受欢迎;在清晨5-6点、晚间22-23点和凌晨1点前后,三城不约而同出现了骑行潮,该时段常规公共交通基本处于停运状态,而共享电单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公交运营的“空窗期”。

大数据分析发现,共享电单车和共享单车都合力服务于用户的中短距离出行:从单次骑行距离来看,共享单车有80%以上在1.8公里以内,共享电单车则80%以上在3.5公里以内;用户倾向于选择共享单车解决1公里以内的出行需求,而针对2公里以上的路程,骑行共享电单车的比例显著增加,两者用户的重合度不足30%,互为补充;共享电单车与共享单车的全程出行速度大致相同,均属“慢行”范畴;此外,共享电单车5公里以上的骑行占比不足10%,这也与机动车以中长途为主的出行需求产生区隔。

《观察报告》指出,共享电单车与共享单车两者“优势互补,差异化发展”的特征较为突出,能提供经济、合理的多样化选择,应成为用户出行方式的多选题。

据悉,目前,在加强规范管理和严格准入的前提下,全国已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服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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