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网民信息泄露 增强维权防范意识是根本

7月22日,2015年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论坛在京召开。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了《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

《报告》显示,近一年来,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现象导致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124元。其中,78。2%的网民个人 身份信息被泄露过,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包括通话记录、网购记录、网站浏 览痕迹、IP地址、软件使用痕迹及地理位置等。

《报告》还罗列了网民遭遇到的五类典型诈骗现象,其中最严重的是“冒充银行、互联网公司、电视台等进行中奖诈骗的网站”,占比达76。3%;其次是“冒充10086、95533等伪基站短信”和“冒充公安机关、卫生局、社保局等公众机构进行电话诈骗”,占比都超过半。

法律专家赵占领在发布会上指出,根据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网民的网络权益受侵害情况已非常严重。但鉴于大部分网民受骚扰的程度不深,网民经济损失数额较小, 较少人会借助司法途径寻求保护。网民权益受损不仅体现在经济或时间的损失上,更体现在网民的公民权利上,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专门设定“网民权益”这样一 个概念。他建议网民应积极向行政部门或举报中心举报,向消协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购成网民权益遭受侵害重灾区

《报告》指出,网购、网络搜索、社交软件、游戏、在线旅游网站等成为是网民权益遭受侵害的“重灾区”。其中,网购令网民权益损失最严重,网民遭受损失的范围广,平均损失规模大,曾在网购中遭受损失的网民比例高达65。3%,平均经济损失为176。2元。

增强网民维权防范意识是根本

郝智超认为,一方面,互联网技术自身的特性,导致治理困难;另一方面,我国关于网络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不完善,也影响了网民权益的保护措施出台。

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信息工作信息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澄清说:“建立网络黑名单记录,并共享网络信用体系,让在网上从事非法活动的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只有将那些损害网民权益的人曝光处罚,才能真正保护网民权益。”

除了政府机构,许多互联网公司也应积极努力,通过采取黑白名单和加强资质审查等方法来维护自身和用户利益。奇虎360手机助手运营总监郭子文说:“我们引入人工审查和不断回扫机制,保障各方权益。各个公司也必须意识到,维护网民的利益最终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何使网民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郝智超坦言,除了政府和企业的努力,网民自身的维权和防范意识才是真正推动网民权益维护发展的根本力量。因此,开展大量的网民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必不可少。

郝智超说:“网民权益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和企业的义务,同时更需要网民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网民的参与,才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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