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娄电政办函﹝2011﹞13号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好相关工作,按要求做好部门和县(市、区)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电子政务是信息化的优先发展领域和建设重点。根据《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娄底规划(2011-2015)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我市十二五电子政务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做好我市电子政务顶层设计,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构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所需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促进经济跨越发展与幸福娄底建设。

二、编制内容按照《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数字湖南”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重大政策。根据《娄底市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电子政务规划是市电子政务办对各单位电子政务工程进行审查的重要依据。

(一)总体规划《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是以本市电子政务发展的整体为对象编制的综合性、纲领性规划,是制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总体规划起草工作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参与。

(二)有关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以市直单位主管领域和行业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单位领域电子政务发展,决定该领域行业重大工程的依据。专项规划由市直单位根据上级对口单位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写。

(三)各县市区电子政务规划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办或相关机构应围绕各地电子政务发展目标,通过科学地编制本地区的电子政务规划,指导和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为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服务。县(市、区)规划由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办或相关机构负责组织编写,报市电子政务办审核。

三、实施步骤(一)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成立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小组(2011年12月30日前)2、工作部署及前期研究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1月15日)。

一是制定《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进行规划工作的部署,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二是各专项规划负责部门拿出相关的专项规划草案(规划参考框架见附件1)和填报规划重点工程基本情况(见附件2)。

3、规划编制阶段(2011年12月16日-2012年2月29日)。

2012年1月20日前,形成《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及框架性草案,2012年2月30日前形成《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讨论稿。

4、征求意见及论证上报阶段(2012年2月至3月)。

一是征求意见。在广泛征求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对《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进行修改,同时保持与各专项规划和区县(市)规划的衔接,同步修改和完善。二是组织论证。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进行论证,规划和区县(市)规划由相关单位自己组织论证,经专家论证后,报送市电子政务办进行汇总和衔接。

(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市直单位自主组织相关专项规划课题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项规划的讨论稿,并经专家论证后形成送审稿,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报送市电子政务办(待与总体规划衔接后定稿)。

(三)各县(市、区)电子政务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十二五”电子政务规划在2012年上半年完成。

四、编制要求(一)认真做好“十一五”电子政务发展执行情况评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规划编制前要对相关电子政务专项规划目标,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编制提供依据。

(二)加强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是搞好规划编制的基础,是否能够做到充分和扎实,直接影响到基本思路的提出,影响到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因此,必须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把问题看透,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未来发展思路才能清晰,目标定位才能准确。

(三)突出规划重点,体现规划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切实做好研究与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规划过程,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可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征集意见。

(六)做好规划衔接,保证各类规划彼此协调。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要与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总体规划相衔接,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总体规划要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数字湖南规划(2011-2015)》相互衔接,使各类规划的目标、任务彼此协调。

五、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为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保障,由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电子政务办负责《娄底市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的日常组织协调及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电子政务办主任彭石清任组长,廖坤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陈平安、段济民、危文涛、李大勇、李倩、王德雄、金雯辉、熊立国。

下设规划编制工作专家小组和编写小组。编写小组设娄底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负责编制专项规划的部门,及负责编制区域电子政务规划的县(市、区)电子政务管理部门要落实到人员,具体负责规划的编制工作,并设立联络员负责与市电子政务办进行联系和协调。

规划编制经费由编制部门申请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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