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方案还提出要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实施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等个人消费给予支付额10%、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 华为携手清华大学(电力国重)与岳能科技,共同探索智慧新能源集控新未来
- 科技巨头加码核能布局:Meta签署20年核电协议为AI发展续航
- Counterpoint预测:比亚迪2025年全球纯电市场份额预计达15.7%,超越特斯拉成全球第一
- 极氪能源斩获2025中国充换电行业双料十强 持续引领“单枪兆瓦时代”
- 比亚迪储能联姻圣劳伦佐:跨界攻克游艇零排放电池技术壁垒
- 硅谷观察:特斯拉水深火热,马斯克押宝无人车和机器人
- 江苏“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数量达到844家,苏州166家排名居首
- 启信宝产业洞察:“广东模式,江苏标准”成为动力电池循环经济标杆
- 国际能源署: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耗电量将超过日本全年用电量
- 宁德时代一季度净利润超139亿元 储能业务成增长新引擎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