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员工“搬运”盗版港囧链接被辞退 广电电影局特地发文

新浪娱乐讯 正在热映的国产喜剧《港囧》日前遭遇了一次“盗版危机”,上映不到三天,疑似盗录的清晰版视频资源就开始在网络上疯传。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特地针对影院盗录等侵权行为,颁发了一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了三项打击盗版侵权行为的重要事项。

《港囧》盗版事件引发连锁反应

通知中写道:“近期,影片刚刚上映即在影院被盗录并通过网络非法传播的侵权违法行为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中国电影正在建立的投资回报良性循环体系,损害了投资者对中国电影市场的信心和投资热情,伤害了创作人员的创作热情……”文中所指,应该就是最近电影《港囧》遭遇的盗版事件。《港囧》上映不到三天,27日中秋节当天,疑似盗录的清晰版视频资源就开始在网上疯传,对《港囧》的票房带来了一定的损害。

导演徐峥当时也发了一条朋友圈,控诉盗版行为:“从昨日(27日)起《港囧》在网上盗版出现有规模有组织的投放,到现在已经猖獗的不行了……很多贴吧给的链接还有网盘都能直接看……便捷到手机端可以直接点开看全片。义正严辞的话不想多说了,这是行业的灾难,请朋友圈高手赐教处理方式,私信我,谢谢!”

昨日上午,一位微信名为“乐视粟潜”的微信用户传播《港囧》盗版链接的朋友圈截图被曝光出来。上面附上了《港囧》的盗版链接,还写道:“不要问我是谁,我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乐视影业随后在官微上发表声明,称粟某是乐视影业昆明地区员工,并表示这种在朋友圈传播盗版链接的行为属于粟某的个人行为,乐视已经辞退了这名员工,并向徐峥的电影《港囧》致歉。(胡小楠/文)

广电总局电影局为港囧发通知2

广电总局电影局“通知”截图

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电影院线公司、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推动下,在全体电影人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电影市场连年保持高速增长。国产影片数量、质量、影院建设、观影人次、票房和口碑均呈现良好态势。

在中国电影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秩序迫在眉睫。近期,影片刚刚上映即在影院被盗录并通过网络非法传播的侵权违法行为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中国电影正在建立的投资回报良性循环体系,损害了投资者对中国电影市场的信心和投资热情,伤害了创作人员的创作热情,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影响中国电影行业的整体利益,阻碍电影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等侵权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加强和完善电影技术检测手段,利用数字电影水印技术追踪盗录影院及盗录时间。对于查证有盗录行为的影院将由《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机构根据情节轻重做出暂停或吊销该证的处理。省级电影主管部门要对该影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盗录影片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是触犯《刑法》和《著作权法》的严重犯罪行为。鼓励、支持影片版权方依法追究盗录者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者的法律责任。

三、各院线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加强对所属影院的规范管理;各影院要加强对员工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影院在工作中发现有盗录影片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案。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

2015年9月29日

极客网企业会员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2015-10-01
乐视员工“搬运”盗版港囧链接被辞退 广电电影局特地发文
新浪娱乐讯 正在热映的国产喜剧《港囧》日前遭遇了一次盗版危机,上映不到三天,疑似盗录的清晰版视频资源就开始在网络上疯传。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特地针对影院盗录等侵权行为,颁发了一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

长按扫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