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自辩非垄断引炮轰

昨日,在大连夏季达沃斯的会场,两位与会“大腕”的口水战引发了业界的讨论。这一口水战的中心就是由移动、联通、电信三分天下的中国电信业,是否存在垄断。

一直为民营企业疾呼的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张维迎在台上当面炮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执行副总裁李正茂:“要人家跟你合作就必须打破垄断。”张维迎认为,所谓垄断是政府以某种行政命令、法律的办法,只让一部分企业来做。如果中国允许任何人做电信业,即便是市场上只有中国移动一家,也是竞争而非垄断的,但现状是存在难以突破的行业准入。

李正茂则为移动喊冤:“站在电信行业里面,老是给我们扣这顶帽子,说我们垄断。其实身处电信行业的朋友都知道,现在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每年秋季新生入学的时候,在校园市场争夺有很多,这在世界其他市场很少见。中移动在移动用户市场份额占有2/3,但是2/3并不意味垄断。相反,腾讯的微信目前处于垄断状态,在座有多少人在用微信啊?”

根据《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主要有三种参考依据: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但有分析指出,拥有垄断地位和垄断行为有区别,我国《反垄断法》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对的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事实上,由于收费高、服务差等诟病,电信领域反垄断的呼声已由来已久。就在2011年底,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就曾因价格垄断问题遭到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但此事由于种种原因不了了之。

曾经起诉电信部门而被称为“民间反垄断”第一案的李方平律师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移动服务来讲,目前我国只有三家运营商,按照李正茂的说法,中移动在移动用户市场份额占有2/3,从其所占的市场比例来讲已经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了。此外,三家运营商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几乎百分之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市场支配地位。

但在通信世界网总编刘启诚看来,我国电信市场的基础业务确实是没有对外资和民资完全开放,但是从市场竞争主体的角度来讲,并不构成垄断,三家运营商无论是从固网还是移动服务都有市场充分竞争,在全球来讲,中国的运营商竞争是最激烈的。如果非要说电信基础业务没有对外资和民资开放而构成了垄断的话,也是国家的政策和顶层设计造成的这种天然垄断性,就跟石油、汽车等领域一样,但是电信领域其他的增值性电信业务已经全面放开了。

刘启诚也表示,当前我国电信市场的现状是由特殊国情造成的,尽管五年前《反垄断法》的出台弥补了相关空白,但是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细则的缺失导致运营商定位不清楚,引发了很多的误解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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