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估值30亿,有些人不淡定了

极客网6月5日(北京)  昨天,手机资讯客户端《今日头条》宣布,获得1亿美元C轮融资,由红杉资本领投、新浪微博跟投。此轮融资估值5亿美元,其创始人张一鸣,也因此一跃进入亿万身家行列!消息一出引发业界广泛讨论。

“名不见经传 的《今日头条》竟然估值30元人民币!怪不得这么多人削尖了脑袋往互联网圈里钻,这里真有钱挣啊!趁年轻,赶紧转行去做互联网!”一位做房地产的朋友如是说!

对于互联网界的造富神话,一直被媒体津津乐道,尤其是90后创业者,如何因机缘巧合,在互联界业界创造巨大财富的报道屡见报端。似乎“人傻钱多”是这个行业最大特色。昨天,我的一个90后朋友,因为将T.TT卖给了老罗的锤子手机,上了新浪科技的头条。经过高技术性传播手段的大力渲染,这哥们瞬间成了互联网奇才和网络红人。周边羡艳的目光自不在少数。互联网的确有化腐朽为神奇的一面,但长路漫漫,其中甘苦不足为外人道也!

在互联网界,两到三年就是一个轮回,从个人电脑诞生到PC互联网流行,再到如今移动互联网的蓬勃发展,每一次变革节点都孕育许多机会,同时也伴随着诸多挑战。被超越或死掉,可能就是分分钟的事。还记得两年前如日中天的新浪微博吗?短短两年时间,就已被对手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如此大的竞争压力,是传统行业难以想象的,要知道,互联网行业是当前猝死率最高的行业之一,你的小心脏顶得住吗?!

今日的风光,并不能代表明日的辉煌。对于《今日头条》来说,C轮融资成功仅是发展路上的一段小插曲。未来,能走多远,仍充满变数。在未来的市场角逐中,《今日头条》要想脱颖而出,必须扎实根本,持续强化其在移动端流量入口的龙头地位,并挖掘出适合自己的流量变现通道。而商业化刚刚起步的《今日头条》,商业模式前景尚未明朗,就已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今日头条》值不值30亿

正方:值!

1、用户数量决定估值的耀眼度。《今日头条》目前下载激活用户1.2亿,日活跃用户超过1300万。

2、《今日头条》基于推荐引擎,能够为用户精准内容。并通过自我学习,持续改善内容精准度。进而为用户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他们最喜欢的内容。它符合个性化时代用户对内容的要求:垂直(是基于用户兴趣的各类垂直),并且移动。从技术应上看,这是一个质的飞跃。

3、自己并不生产内容,只做内容分发,并主动为已有内容做更精细的传播。这种利用别人的内容为自己变现种模式效率更高,持续性更好,风险更低。

4、《今日头条》是移动入口。

反方:不值!

1、移动端入口不一定成立。《今日头条》背后的推荐引擎,从技术上并无壁垒,可复制性非常强。并且,市场已经出现相应苗头。腾讯、搜狐等新闻客户端近期已增加了类似的推荐功能。

2、内容分发模式损害原创者利益,优质内容可持续性存疑。内容原创方与《今日头条》合作是为了从《今日头条》获取流量。但是,《今日头条》这种对抓取的内容进行二次编译、分发的做法,有意或无意意弱化了内容原创者的版权信息和广告展示。尾部的“查看原网页”的链接基本形同虚设,点者寥寥!久而久之,会极大伤害内容原创者的利益,进而原创者产生抵触,甚至拒绝合作。在各大网络媒体都在付费签约传统媒体的独家内容时,《今日头条》这种投机模式注定走不了多远。

3、版权问题不明,经营风险大。有不少人士表示《今日头条》实际上是“窃贼”,沾了国内版权意识薄弱的光,对内容生产机构而言非常不公。昨日有消息称,有媒体要联合向今日头条收取巨额版权费。

《今日头条》说不清的版权问题

《今日头条》融资成功,引发业界广泛关注,由于它并生成内容,只做内容分发,所以版权问题成为传统媒体和内容原创方关注的焦点。新京报炮轰:“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 《今日头条》的口号是“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但事实上,其搬运的不仅是新闻,更是版权。所谓的“新闻搬运工”,掩盖了侵权的事实。

对于《今日头条》是否侵权的问题,各方观点也不同。《今日头条》官方第一时间回应质疑,表示委屈:我们被误解了!

《今日头条》表示,我们希望建立一个媒体、用户以及广告主共赢的媒体生态系统。《今日头条》很早就意识到了版权问题,并且通过一系列举措试图规避这方面的风险。

《今日头条》创始人张一鸣表示,在信息流中出现的新闻资讯大致分为两类,一种点击新闻标题后直接将用户导入版权方的网站,比如中新网、新华网、人民网等知名网站都是采取这种合作方式,而且,《今日头条》还会根据合作伙伴的要求,确保他们原来页面上的广告位不被过滤掉,从而保障其商业利益。而对于一些地方性的小网站,由于其缺乏移动端的能力,《今日头条》会在经过其授权后为其提供转码服务,也就是说点击标题后跳转到《今日头条》的服务器上,但版权方会保留自己的品牌露出。所以,一些传统媒体对《今日头条》的指责,实际上找错了对象。因为侵权的只可能是今日头条的合作方。《今日头条》除了会向内容提供方导入流量,今后还会推出针对内容提供方的利益分配计划,通过广告分成回馈内容生产者。“今日头条”希望建立一个媒体、用户以及广告主共赢的媒体生态系统。

不过,媒体对于《今日头条》的回应似乎并不认可:虽然“今日头条”内容发布形式存在一定特殊性,其更多的是采用链接其他网站内容的形式,而非直接转载他人作品。不过,这种通过链接发布新闻信息的方式不仅不能形成有效抗辩,而且还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首先,“今日头条”所展现的新闻并非用户直接使用搜索引擎搜索得来,而是该款App事先通过对信息的整理、归类、排行和大数据算法之后,得到“二次加工”的新闻。这种通过经营者自身行为展现新闻的方式,在版权法领域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其次,通过“今日头条”展现给用户的信息,在网络版权法中被称为“深度链接”,即链接对象并非对方主页,而直接达到二三级路径以下的最终目标,虽然省去了用户反复查找新闻的烦恼,不过也触及了版权法所容忍的底线。

针对上述质疑,《今日头条》表示:“我们的定位是连接人与信息的新工具,主要包括搜索和推荐两种功能,类似于移动端上的百度新闻搜索。百度抓取了很多新闻,为什么不会说它侵权呢?”

与此同时,《今日头条》今日下午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称若媒体网站对“今日头条”上的内容有异议,可做断开链接处理。《今日头条》强势回应其实是向挑战者表态:我的模式我做主,不认可我的,就不要和我一起玩!不过,如果真是侵权,可不只是断开链接那么简单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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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今日头条估值30亿,有些人不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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