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消息(南山)中国联通昨日晚间公告称,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简称“联通运营公司”)通知,告知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0号)。
现就证监会对联通运营公司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联通运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 亿元人民币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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