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报告提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专家称治理假货应借鉴

3月1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报告中用专门篇幅介绍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法学专家对此高度认同并呼吁:假货生产同样日益公开化产业化,应借鉴严格执法加重刑罚的方式进行治理。

曹建明在报告中表示: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45人。北京、浙江、广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批捕起诉张智维等116人、罗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

对此法学界普遍表示,曹建明的报告体现了司法系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视和有效治理,切实保护了民生。专家同时呼吁:假货生产销售同样日益泛滥,在某些地方甚至公开化产业化,严重损害民生、危害市场,并影响中国创新型社会的建设。在假货治理上,应借鉴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上的严格执法和加重刑罚方式。

原国务院参事、中国质量协会常务理事郎志正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对打击假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像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惩罚力度那么严格,“我认为现阶段国家对制售假者的处罚还过轻,没有罚到让制售假者不足以再敢制假售假,这是假货泛滥的最主要原因。”

与郎志正观点相同的还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她认为,要治理制假售假,从国家层面,立法是第一步,执法严不严也很重要,立法后如果不严格执行打假就会落入空谈的陷阱。所以,除了对线上的抽查外,对线下的抽查也很重要。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同样表示:“假冒伪劣喊了很多年一直都在打,但为什么屡打不绝?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法治,严格立法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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