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大巨头”理应扛起打假的“巨大”责任

上周,主打拼团模式的电商平台拼多多成功登陆美股纳斯达克的消息,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有人惊讶它的发展速度。从2015年9月上线到上市,拼多多仅用时两年11个月,刷新了中国互联网企业最快上市纪录。有人调侃道:“我还没用过拼多多,它竟然上市了。”有人则质疑道:“就算拼多多上市了,能管住假货吗?”(7月30日中国财经网)

作为电商黑马的拼多多,近日似乎最难绕开的就是“售假”。据最新消息,继昨日创维电视发表公开声明,要求拼多多停止售假行为之后,今日,国内童话作家郑渊洁通过微博表示,拼多多平台上有卖家销售盗版皮皮鲁图书,涉嫌侵犯其著作权。

一篇关于拼多多56件爆款仅售5000的霸屏文章,更是带给人这样那样的遐想,价格这么便宜,不会又是假冒伪劣吧?一时间低价居然引发“有罪推定”。

从来都要承认,抵制假冒伪劣永远都应该成为行动自觉,或者说成为社会一种应有的表情。从这点上来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抵制假冒伪劣都没有错,值得大力倡导。不过,假冒伪劣的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电商售假,可以说自电子商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开始,制售假货现象便层出不穷。近年来3?15打假更是将电商的诚信问题推到风口浪尖之处,对于以商誉为重要影响因素的电子商务平台来说,诚信的受损是难以挽救的一个环节。

说这些当然不是要为拼多多作“无罪辩护”,而是要提醒,抵制电商售假,矛头不能只指向拼多多。换句话说,所有假冒伪劣的罪责,不能只有拼多多独自来扛。以上述“56件爆款仅售5000”的霸屏文章为例,当人们仅仅在质疑拼多多的时候,让人遭遇打脸的另一个事实却是,同样的56件商品,在另一个老牌电商平台上也能买到!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些商品在拼多多上只需要花5000元,而在那个老牌电商平台上却需要7000元!

如果拼多多上有的商品,在淘宝上同样有,那么电商售假之罪为何要让拼多多独自承担?

据最新消息,阿里巴巴刚刚更新了其2018年财年的最新年报,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阿里的年度活跃买家达5.52亿,移动每月活跃用户数6.17亿,该财年总GMV为48200亿人民币。而拼多多年度活跃买家2.95亿,APP月活1.66亿,该财年GMV达到1987亿元,和淘宝对比,淘宝的年度GMV约为拼多多的13.5倍。GMV越大,预示着责任也就越大,“大巨头”理应扛起打假的“巨大”责任。

事实上,淘宝假货门事件层出不穷,2010年达到峰值,淘宝搜索假劳力士、假LV包、假化妆品、假名牌等等比比皆是。“万能的淘宝,万能的假货。拼多多有的,淘宝都有。拼多多是微信上的淘宝,不应由拼多多一家来承担。”拼多多商家所作的如此辩解,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

电商的迅速发展的确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抹亮色,但是电商规模扩大了,假冒伪劣紧随着蜂拥而至,相关方面早前有过透露,目前我国网购正品率尚不足六成,而这一现象的重灾区在日用品、化妆品、服装、母婴用品等行业尤为突出。就像马云曾经坦言,“今天消灭阿里巴巴容易,消灭假货难。如果把天猫关了,把淘宝关了,中国从此无假货,那么简单的事我们马上就关。问题是关了没用。”

如何根除电商售假问题?平台有平台的责任,政府有政府的责任,商家有商家的责任,消费者有消费者的责任,需要从多个维度来合力解决。作为消费者,我们不该只强调一方责任,而不谈其他责任,目光也不该只盯向一方,而放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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