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副主席起诉喜马拉雅盗播作品:一审获赔1.5万嫌少,终审完败

每日热读 2020-05-17 20:12:00

原标题:作协副主席起诉喜马拉雅盗播作品:一审获赔1.5万嫌少,终审完败

未经作者王开林授权许可,喜马拉雅FM出现自己作品《民国女人:岁月深处的沉香》音频内容,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喜马拉雅公司赔偿王开林15000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判决喜马拉雅公司无责,王开林还需承担一审、二审费用共计4500余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王开林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拥有文学创作一级高级职称,现任湖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曾通过东方出版社出版作品《民国女人:岁月深处的沉香》(字数418千字)。2019年6月,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原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喜马拉雅APP向公众在线提供《民国女人:岁月深处的沉香》女声朗读的音频文件,播放过程中页面还插播图片广告。

喜马拉雅公司辩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不高,被控音频的播放量不高,案件诉讼时音频文件已删除。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认为:喜马拉雅公司在其运营的安卓系统“喜马拉雅”APP提供的“民国女人:岁月深处的沉香”朗读音频文件行为,侵害了王开林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一审判决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王开林经济损失15000元、律师费10000元,以及公证费700元。

原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王开林认为赔偿数额过低,应改判为125400元,同时赔偿公证费1000元。喜马拉雅公司认为涉案音频作品免费,普通用户无需付费即可播放收听,亦无任何打赏收益,涉案音频文件系网络用户自行上传,喜马拉雅对用户自行上传的涉案音频是否构成侵权不知情。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喜马拉雅公司未因其为侵权音频提供存储空间的行为获得直接经济利益,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音频时,依法可不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2月20日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判决,驳回王开林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5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28元,均由王开林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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