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金融科技应用与监管的观察和思考

文|21世纪经济报道 王晓

4月12日讯,中国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发展已经走在全球前列,在金融科技提高行业效率、降低成本的同时,金融科技也带来一些新的风险,给监管带来挑战。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出席CFA协会主办的“FINTECH与金融服务的未来”主题峰会时分享了他对金融科技应用与监管的观察和思考。

李伟指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密码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推动金融业务精细化运作,集约化发展,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

但同时,金融科技加速了业务风险外溢,带来数据资源被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网络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如何引导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监管部门的重要课题。李伟表示,在理念上,要处理好金融科技安全和效率的关系,运用“监管沙箱”机制防范创新风险;对业务穿透式监管防止风险交叉传染。他还表示,监管科技也是金融科技的重要分支。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很好地感知金融风险态势,提升监管数据的收集、整合、共享的实时性,有效地发现违规的操作,高风险的交易等潜在问题,提升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下附李伟发言节选: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核心是利用新兴技术改造和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近年来,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应用蓬勃发展,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效率,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无论是市场的规模还是投融资的总额,中国已经逐渐成为全球金融科技的领跑者。借此机会,我想就金融科技与监管谈几点个人的想法,供大家参考。

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这种巨大的变化和带来的便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下面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说明。

第一,金融科技加速了业务风险外溢。金融科技能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服务的能力,推动传统金融业快速转型。然而,由于金融科技背景下服务方式更加虚拟,业务边界逐渐模糊,经营的环境也不断开放,使得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传统金融风险呈现外溢的效应。

1、跨行业、跨市场的跨界金融服务日益丰富,不同业务之间相互关联、渗透,金融风险更加错综复杂,风险的传染性更强。

2、金融科技利用信息技术将业务流变成了信息流,在提升资金融通效率的同时也打破了风险传导的时空限制,使得风险传播的速度更快。

3、金融科技创新产品过度包装,其风险被其表面所掩盖,难以识别和度量,风险的隐蔽性更大,传统的风控措施难以奏效。

第二,金融大数据的风险不断加剧。在金融科技的助推下,大数据和金融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了产品形态、盈利模式不断创新,数据资源已经成为新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机构对数据的追求近乎狂热,采数、存数更加常态化,金融大数据潜在风险不断加剧。1、部分的机构通过抢占入口和渠道,大量地汇集信息流、资金流、产品流,成为数据寡头,使得信息泄露风险高度集中,一旦出现问题,不再是单一的数据丢失的问题,而是系统性的数据安全问题,将对个人隐私、客户权益,甚至是金融安全构成威胁。

2、部分机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往往把自身和掌握的客户的信息作为资本,甚至是筹码,将数据资源随意共享,导致信息被滥用。

3、大数据主要应用于精准营销、风控管理、金融决策,如果数据中混杂了虚假的信息,就有可能导致错误的分析措施、决策判断,进而可能会引发金融市场的风险。

第三,金融网络安全风险更加凸显。随着金融科技的蓬勃发展,金融IT基础设施逐步庞大、通信网络也更加开放,生产操作自动化的程度也越来越高,导致IT风险也随之高度的集中,金融网络安全隐患尤为突出,而机构的规模和发展的阶段不一样,他们的安全防控水平也参差不齐,差异较大,风险的洼地效应非常明显。另外一些机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控机制不完善,服务中断的事件时有发生,业务连续性的水平也亟待提高。从全球范围来看,近期发生的几起大规模的网络攻击事件,或者是信息系统故障事件都表明,金融科技时代,网络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如何积极地来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上述挑战,如何正确地引导金融科技创新、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监管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下面我也想就金融科技监管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处理好金融科技安全与效率的关系。金融科技应用正在以高效便利吸引客户,以安全可靠留住用户,安全和效率作为两个重要的因素,可以说是托举金融科技发展活力的两个翅膀。正确应用金融科技,要求我们把安全和效率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统筹地考虑,一方面没有绝对的安全,过度地注重安全措施而忽视金融科技发展的效率,可能会限制科技创新的活力。而另一方面,也不能无底线的来追求效率,枉顾安全,而导致金融科技无序发展,引发消费者人身、财产的一些损失,个人隐私的泄露这样一些风险。因此,我们要从观念上强化安全意识,在确保金融科技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不断地追求创新效率,建立健全金融科技风险防控的体系。

第二,运用“监管沙箱”来防范创新风险。作为新兴的业态,金融科技给金融业引入了新的风险,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有的国家采取了限制性的监管方式,根据金融科技的金融本质纳入现有的监管体系进行监管,而有的国家是适度地监管,审慎治理的原则,通过建立科技创新的检验机制来平衡创新和风险的关系。中国作为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领跑者,我个人是这么人为的,对监管模式的创新和探索,其实也是更加急迫,因为你跑得更快,可能会更早地遇到一些新的东西,新的问题,所以监管的工作和挑战也更加巨大。

我个人认为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的监管沙箱模式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监管的探索,是值得借鉴的。监管沙箱通过提供一个缩小版的真实的市场,允许企业对创新的产品、服务模式进行大胆的尝试,及时地发现并且规避产品的缺陷和风险的隐患,监管者也可以通过测试来掌握创新的本质,有效地评估风险,决策开放的范围,并判断对现有监管规则的影响。从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引导金融科技向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方向来发展。

第三,运用穿透式的监管方式来防范业务风险。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加剧了混业经营的特征,不同种类的金融业务之间盘根错节,相互交织,相互牵耗,使得业务形态多样、易变,不易准确辨识业务的本质。有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创新服务或者是产品,分段来看是符合监管要求的,但是综合起来看,其业务的本质,则可能就会发现一些问题,包括侵占挪用资金、违规交易操作、虚假误导宣传等等,因此要强化综合监管,积极运用穿透式的监管手段来追根溯源,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广度和频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业务链条的关键环节嵌入监控探针,实时采集风险信息,抓取业务特征数据,对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地分析,透过创新表象来分析金融业务的本质,把资金的来源、中间的环节,以及最近的流向串联起来,来全流程的识别业务风险。在业务交叉领域构筑金融风险的防火墙,严格准入条件,业务资质和业务规则,有效促进突出的风险点,切断风险传导的路径,防止风险的交叉传染。

第四,运用监管科技提升金融监管的能力。近年来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给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技术和流程都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监管科技应运而生。作为金融科技重要的分支,监管科技的本质是采取新技术,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也就是被监管机构之间,建立起可信赖、可持续、可执行的监管协议与合规性的评估机制,旨在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来降低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从监管角度看,金融监管部门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很好地感知金融风险态势,提升监管数据的收集、整合、共享的实时性,有效地发现违规的操作,高风险的交易等潜在问题,提升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风险防范的有效性,从合规的角度来看,金融机构采取对接和系统嵌套等方式,将规章制度、监管政策和合规要求翻译成数字协议,以自动化的方式来减少人工的干预,以标准化的方式来减少理解的歧义,更加高效、便捷、准确地操作和执行,有效地降低合规成本,提升合规的效率。这是对监管的一些认识。

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给金融业注入了新的动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正确地处理安全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在深入挖掘科技驱动金融创新发展潜力的同时,合理地采用监管沙箱,穿透式监管等手段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地运用监管科技来提升监管和合规的效率,推动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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