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被判恶意侵权,赔偿格力4000万元

5月12日上午,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

本案于2017年1月由格力电器提起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赔偿4000万元。

历时3年多的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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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3
奥克斯被判恶意侵权,赔偿格力4000万元
5月12日上午,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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