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将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新目录将重点纳入临床价值显著、创新性突出的药品,为商业健康保险及医疗互助等补充保障体系提供用药参考。
根据文件要求,商保创新药目录将建立差异化价格管理机制,包括协商定价及强化价格保密条款。值得注意的是,目录内药品将豁免基本医保自费率考核,同时不纳入集采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政策还强调需做好商保目录与医保目录的协同衔接。
该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保障机制扩大创新药可及性,既缓解医保基金压力,又为药企研发高临床价值产品提供新的支付渠道支持,预计将进一步激活我国创新药产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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