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用非法APP解锁单车撞伤老人,哈啰公司赔了5.24万

每日热读 2020-06-27 12:28:00

原标题:未成年人用非法APP解锁单车撞伤老人,哈啰公司赔了5.24万

未成年人吕某使用“全能车APP”非法解锁哈啰单车,骑行时与年近7旬老人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王某某10级伤残。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哈啰出行运营主体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王某某经济损失5.24万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17岁的吕某在2018年12月24日驾驶哈啰单车(左侧制动手柄损坏)未注意避让行人与王某某身体发生接触,造成王某某受伤,诊断伤情为右股骨转子间骨折、高血压、糖尿病等,王某某在天津市南开医院住院治疗23天,共产生医疗费44995.18元。

2019年2月13日,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丁字沽大队认定吕某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吕某驾驶车辆时已发现其开启的哈罗单车手柄损坏,应当预见车辆的安全性能存在安全隐患但依然继续驾驶车辆主观上存在过失。哈啰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对安全性能存在缺陷的肇事车辆进行维修、管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存在安全隐患的肇事车辆继续上路行驶,对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认定被告吕某应对原告合理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哈啰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至于全能车APP运营商侵权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并非其免除赔偿责任的正当理由,2019年12月一审判处哈啰公司赔偿王某某经济损失52442元,吕某某监护人赔偿经济损失72040.77元。

哈啰公司辩称全能车APP通过非法程序侵入管理系统解锁哈啰单车,不仅侵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在对单车的状态维护情况都不履行任何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财产违法收取了费用,全能车运营主体深圳市大展鸿途科技有限公司应是本案真正的作为被告的诉讼主体。

哈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6月1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资料显示,全能车APP相关负责人在未经营任何共享单车实体业务的情况下,采用反编译、抓包、破解等方式,突破计算机安全保护措施,获取哈啰单车、摩拜出行、青桔单车等APP与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数据包要素、编写规则及接入端口,吸引大量用户注册并交纳押金、支付使用费。 截至案发时,已累计发展注册用户共计476万余人,完成订单总数约3.48亿条,非法获利达9320万余元。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认为全能车公司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今年4月30日将该公司多名负责人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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