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官员下海P2P,预示监管新趋势?

根据市场传言,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即将担任陆金所的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如果这一传言属实,则笔者认为,在监管规则迟迟未能出台,市场预期不明的情况下,此次事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监管规则的走向。笔者认为,以“服务市场”和“宽松准入”为基调的监管体系可以期待。 

一、监管规则迟迟不出,导致市场行为短期化

P2P行业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监管部门早已落实,但监管规则迟迟不能出台。当然,一方面可以理解为监管部门鼓励市场先行先试,根据市场情况再出台规则。但另一方面,也可以理解为监管部门内部对于如何监管的理念并未达成一致。

究竟是以服务为基础的宽口径监管,还是以管制为基础的严口径监管?这是一个监管面临的重大问题。监管内部无法定调,对市场的影响无疑是消极的。

1、监管传言影响P2P机构的业务发展

前段时间传出的10倍杠杆率监管措施,已经让许多P2P机构无所适从。而去担保的声音,更是在市场上带来的重大的不确定,于是各种变相的担保措施营运而生。但是,这些“规避”监管的方法,也给P2P企业带来的更高的担保成本和负担。这些成本,最终都会转嫁给借款人,从而推高社会融资成本。

2、劣币驱逐良币

谨慎的P2P机构在猜测监管的意图,从而在业务上较为保守。这样就会导致市场一定程度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

因此,监管机构的监管动向,未来监管规则的理念,对于行业影响重大。监管机构应尽早出台以服务市场、放宽准入为基础的监管规则。

二、银监会官员下海P2P或预示监管动向

根据市场传言,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即将担任陆金所的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如果这一传言属实,则笔者认为此次事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监管规则的走向。

1、银监会创新监管协作部是P2P监管政策的参与者

根据银监会网站披露信息“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调银监会内部各监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制定统一的业务创新审慎监管标准;制定业务创新监管的专业化操作规程,为银监会内其他监管部门提供专业化的监管咨询和协助;为银监会内部监管部门对业务创新活动的持续监管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创新业务规则;参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及监管情况的研究分析工作,制定相应的风险监管策略;就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监管的相关情况与会外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

2014年9月,在深圳举行的“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则提出了对于P2P网贷行业监管的十大原则,提前勾勒出监管规则的底线和要求。

虽然,银监会成立了普惠金融部,并将P2P监管职责归入普惠金融部。但根据银监会对创新部的定位来看,在P2P的监管规则制定中,创新部应该是参与主体之一。

2、官员加入P2P,或预示宽松监管的趋势

从监管者变成被监管者,体制内的官员下海到P2P行业中来,需要巨大的勇气。但对于银监会官员而言,由于对行业走势,行业监管趋势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作出这一选择应该说是理性的行为。

当前P2P行业存在着一些打擦边球的情况,监管规则起到了对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和补充的作用。吴卫明博士认为,监管机构的宽松监管思路和管制型监管思路,对于行业的创新以及活力将会有极大的影响力。

P2P机构在传统金融机构的市场夹缝中生存,适度创新非常有必要,创新决定了P2P机构能走多远,也决定了P2P从业者的个人利益。然而,创新只有在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中才能完成。银监会掌握着监管理念以及监管趋势,而银监会官员也是理性选择的个体。

我们相信,杨晓军先生加盟P2P行业,对于行业而言,可以成为一个极大提振行业信心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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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1
银监会官员下海P2P,预示监管新趋势?
根据市场传言,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即将担任陆金所的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如果这一传言属实,则笔者认为,在监管规则迟迟未能出台,市场预期不明的情况下,此次事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监管规则的走向。笔者认为,以“服务市场”和“宽松准入”为基调的监管体系可以期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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